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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中央农业资金—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 年中央农业资金—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2026092
2.项目名称:2026 年中央农业资金—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
3.预算金额:58.48 万元
4.最高限价:58.48 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按实际实施数量结算。
5.服务范围:
5.1 马铃薯病虫害防治药剂及无人机飞防
实施要求:
(1)按照马铃薯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展 4 次无人机飞防作业,单次作业面积 1700 亩,其
中寻甸县 1500 亩、东川区 200 亩。
(2)用药计划如下表所示,用药量按农药标签推荐用量执行,具体以病虫发生情况及植
保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为准。
序号
采购内容
剂型
防治对象
防治次数
1
72%霜脲·锰锌
可湿性粉剂
马铃薯晚疫病
1
2
10%氟噻唑吡乙酮
可分散油悬浮剂
马铃薯晚疫病
2
3
>=40%烯酰吗啉
不限
马铃薯晚疫病
1
4
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亩用量 40ml)
水分散粒剂
鳞翅目害虫
1
5.2 水稻病虫害防治药剂及无人机飞防
实施要求:
(1)按照水稻害虫发生情况,开展 2 次无人机飞防作业,单次作业面积 600 亩,实施地
点为东川区。
(2)用药计划如下表所示,用药量按农药标签推荐用量执行,具体以病虫发生情况及植
保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为准。
序号
采购内容
剂型
防治对象
防治次数
备注
1
10%醚菊酯
悬浮剂
水稻稻飞虱
1
2
70%吡蚜酮
水分散粒剂
水稻稻飞虱
1
飞防区域存在稻
田养鱼
5.3 水稻、马铃薯病虫害防治药剂
采购要求:购买一批马铃薯、水稻防治药剂,供货地点以甲方要求为准,所供药剂要求为
该药剂最小规格包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药剂
剂型
1
>=10 亿孢子/克(毫升)金龟子绿僵菌
不限
2
72%霜脲·锰锌
可湿性粉剂
3
10%氟噻唑吡乙酮
可分散油悬浮剂
4
>=40%烯酰吗啉
不限
5
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水分散粒剂
6
70%吡蚜酮
水分散粒剂
7
>=30%氯虫苯甲酰胺
不限
8
>=10%三氟苯嘧啶
不限
9
>=50%甲基硫菌灵
不限
6.服务要求:
(1)飞防服务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持有《民用无人
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运营合格证》
。对无人机完成实名登记和投保责任保险。
(2)飞手通过厂商或农业农村部门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书》
。飞防作业人员须持有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等级证书、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
控员执照,或经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机构颁发的学员合格证书等。
(3)所有参与作业的无人机需安装信息化监控设备,并能将作业数据(如飞行轨迹、作
业面积、亩用药量等)进行系统备案。
(4)无人机飞防等作业需满足空域安全、环保要求,无农药漂移污染周边环境(如水源、
蜂场、农田)等情况。
(5)作业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规范操作设备,避免人员伤害、设备损坏及环境损害。
(6)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设备残渣等,做到现场整洁、无
污染。
(7)完整留存监测报告、作业记录、药剂出入库台账、无人机飞防日志、培训档案等资
料,资料齐全率 100%。台账记录清晰、数据准确,验收时可随时提供核查,无缺失、伪造记
录。
7.服务标准:
(1)按要求完成作业,无漏防、漏喷区域,示范区病虫害综合防效≥80%。
(2)全程作业符合《农药管理条例》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国家法规,遵循科学安
全用药原则,合理进行农药的选择及混配,无违规用药、违规作业行为。
8.药剂生产日期:药剂生产日期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以内。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
准。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证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投标人若为法人且成立 1 年及以上,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
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无所有者权益变动,此表可
不提供)及会计报表附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2 投标人若为非法人组织且成立 1 年及以上,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财务报表(提供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
2.3 投标人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
2.4 若投标人不属于以上情形或存在特殊情况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或承诺
函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 年期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
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并提供承诺函(原
件加盖公章)
。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并提供
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
8.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
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所使用的药剂具有“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
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
用记录(查询时间为开标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
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4 月 2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每天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美立方
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财务部。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或国家颁发的相关证照等资料的复印
件到上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不便前来现场获取文件的,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
文件费缴纳凭证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 1594260398@qq.com,
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户名: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村信用社
银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012
联系人:奎红美
财务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 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和地点:
2.1 开标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 15:00。
2.2 开标地点: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
业广场 B 座 16 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和“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www.ebidcn.com)”,我公司对其他
网站转载的公告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植保植检站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421 号
联系人:旷石怡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 1 号美立方商业广场 B 座 16 楼
联系人:王蒙、可兆伟、陈主娥、卯明艳、杨光菲、罗浩、张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