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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港务电力【2025】17号湖里区和宁路东侧高压电缆缆化迁改工程施工(重新公告)补
充通知(三)
内容
各拟投标人:
港务电力【2025】17号湖里区和宁路东侧高压电缆缆化迁改工程施工(重新
公告)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1.5工期要求修改
为:“具备施工条件下,采购人下达开工令后270天内竣工并送电。”,招标文件
相应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3.评标办法”第2.7款修改为:“投标人的承
诺工期: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期承诺进行评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开工令后270日历日内竣工并送电基础上,对承诺工期小于270日历日的各投标人
进行排名,承诺总工期最短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 1分,其余
得0.5分,承诺工期为270日历日的不得分”。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方均具
有约束力。
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苏 煌 蓉
苏 煌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修改评审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