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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6年食堂劳务采购项目(一次)
件
项目编号:GN2026-Z37-030
采 购 人: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代理机构: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0
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 .................................. 25
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 32
第六章 采购合同 ........................................ 47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71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2026 年食堂劳务采购项目(一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2026-Z37-030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2026 年食堂劳务采购
项目(一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食堂餐费收入的 30%,超过此报价比例属无效报价。
注:报价比例只代表最高有可能结算的劳务费用比例,不代表
实际结算费用。
采购需求:为校内小初部与高中部所属的三个食堂派遣合格的
劳务服务人员,并为招标人提供食堂日常运营管理服务,以完成食
堂日常运营及食品安全管理需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3 年(实行 1+1+1 续签模式;合同期内,服务标准符
合要求,每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
人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且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 次。)
项目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2026 年食堂劳务采购项目(一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youzhicai.com/)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8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响
应文件
2
劳务人员到岗要求:成交后 3 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考《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供应商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誉要求(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
(1)在磋商时间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网页截图);
(2)在磋商时间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
网页截图);
(3)在磋商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网页截图);
(4)在磋商时间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印制的有效的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3.方式:在线下载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08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 元)。
(一)供应商应按时足额从基本户转入(电汇)至本项目代理机构所
提供的保证金账户中,以开标前(服务时间)到账为准,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滨湖科创支行
(二)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
(三)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代理机构将在成交后7工作日
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
签订合同后7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息一
并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
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
cn)”等媒介上发布。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水仙路 166 号
联 系 人:李竹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淮南春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高新区双创服务中心 A 座 1010 室
联 系 人:鲍家华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开评标说明:
1.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
5
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
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
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
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
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
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
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
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
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CA 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
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 CA 进行加密);CA 办
理 详 见 《 关 于 优 质 采 平 台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的 须 知 》
( 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
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
作
生
成
并
上
传
。
下
载
地
址
:
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
及
视
频
教
程
下
载
地
址
: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6
第二章 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采购代理机构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项目名称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
服务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辖区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
竞争性磋商内容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8
服务期限
3年(实行1+1+1续签模式:合同期内,服务标准符合
要求,每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
期内,若中标人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且考核
不合格,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随
时终止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
9
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2
预备会
不召开
13
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14
最高限价
劳务费以报价比例形式报价(餐费收入百分比),最
高限价为食堂餐费收入的 30%,超过此报价比例属无效
报价。(实际结算中“劳务费=食堂餐费总收入
×30%-(能源费+零星维修费+易损易耗品采购费+油烟
管道隔油池清洗费+其他经采购人确认的运营必需支
出)”,报价比例只代表最高有可能结算的劳务费用比
例,不代表实际结算费用,实际结算费用还要根据上
述劳务费计算公式计算)
15
付款方式
师生伙食费统一纳入学校专户管理。每月月初中标人申请上月费用支付,次月根据上月食堂实际消费及考核情况等由服务单位开具发票,招标人根据项目相关规定按照财务相关流程据实结算。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响
7
的方式
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对在规定时间前收到的澄清答疑
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均书面予以答复。
17
疑问的答疑获取
疑问的答疑获取均书面形式进行发布。
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
更正或更改,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发布,该公告内容为
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
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8
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
供应商需要对本次采购人所需服务完全响应(服务内
容及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
章采购需求)。
19
构成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
20
竞争性磋商有效
期
从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21
竞争性磋商保证
金
叁万元整(¥30,000.00 元)。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3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方案
不允许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25
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
书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
上传。
26
递交响应文件的
电子交易平台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
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其响应按无效处理。
27
是否退还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
否
28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启地点: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8
29
开启程序
解密时间要求:30 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
准
其他要求:响应文件解密可以采用网上远程方式,无
需到开启现场进行解密。解密的 CA 锁必须与响应文件
加密的 CA 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0
竞争性磋商小组
的组建
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3 人或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
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
是否授权竞争性
磋商小组确定成
交人
是
31
成交公示地点
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32
竞争性磋商原则
及办法
评审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
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供应商的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评议过程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进行。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3
履约保证金
1.金额:贰万元2.支付方式:☑转账 □电汇 □网银支付 ☑保函 □保证保险注:如采用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应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含两县)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3. 收取单位及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收款账号:225*开通会员可解锁*002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南市广场路支行(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中标人)
4.递交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至履约金账户,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否则,可以报监管部门予以处罚。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履约结束,无违约行为及质量问题,全额退还。
9
34
供应商承诺
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书的格式及内容
进行承诺
35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1.金额:(1)□(免收)(2)☑(定额收取):人民币 10000 元(3)□(免收) 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计费,不满 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收到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3.上述费用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各供应商须将上述费用考虑在报价中。
36
其他要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 2 轮报价,提供的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注:1.第二轮报价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2、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供应商填写的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好第二轮报价,以便填写第二轮报价表。如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30 分钟)内进行第二轮报价,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则视为最终报价。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有不一致之处,按如下顺序认定:竞争性磋商公告>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须知。
1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校内小初部与高中部所属的三个食堂派遣合格的劳务服务
人员,并为招标人提供食堂日常运营管理劳务服务,以完成食堂日
常运营及食品安全管理需要,要求服务方必须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落实好食堂相关的后勤保障及相关工作。
食堂基本情况:西食堂面积约 3100平方米、东食堂面积约2680
平方米、南食堂面积约2270平方米,食堂拥有先进的天然气灶、消毒
柜、中央空调、就餐收费一体机等基础设备,2026年秋学期预计在校师
生职工等人数约3500名。
二、劳务服务地点:
1、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初部:西食堂、东食堂;
2、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高中部:南食堂。
三、经营性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模式为自主
经营。
四、适用法律法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
9.《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10.《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1.《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12.《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13.《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14.《淮南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15.《关于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的通知》
11
16.《淮南市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
17.《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的通知》
18.《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9.《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0.《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务院食安
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
2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
〔2014〕 8 号)
22.《关于落实对大中专学校食堂优惠政策和稳定饭菜价格的通
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
23.《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伙食收费指导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
〔2024〕491号)
24.《关于印发《淮南市推进校园餐食材统一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淮市监函〔2025〕100 号)
25.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规定和政策要求,以及行政主管部
门和学校有关要求。
五、各项要求
1.基本要求
1.1 中标人应当熟知招标人的教职工及学生等人员的工作、学习、
生活规律及要求,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管
理、服务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服务标准符合
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范及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
和学校的要求等。招标人享有对中标人管理、经营和服务的监督管理
权和建议权。中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框架内服从学校自主经营管理,
自负劳务费用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1.2 食堂烹调间、售饭间、加工间、主副食仓库等功能场所齐全,
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可满足基本使用需要。但招标人鼓励中标人为打
造文化食堂、特色食堂,根据政府要求和相应规范对功能区域、场
所的规范性、合理性在招标人同意其规划方案后进行规划调整。
12
1.3 配置在食堂的厨具、冰箱、冷库等学校产权的设施、设备提
供给中标人使用,双方做好资产登记和移交,中标人应当正确使用
并保证其完好。
1.4 学校设施设备因中标服务单位人为破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
损失由中标人赔偿且不计入运营或经营成本。非学校产权的设施、
设备由中标人与前劳务服务单位自行协商处置,不得影响正常的供
餐工作。
1.5 人员配备: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拟派不少于66名专职劳务服务
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食堂经理2名、厨师长2名、厨师4名、风
味厨师4名、面点师3名、面食工6名、切配员15名、服务员12名、保洁
员6名、洗碗员9名、物资保管员2名。所配备人员合理进行分配。
1.5.1 本项目的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应与招标人在校就餐师生规
模相适应。
1.5.2 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职责。每
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 40 个学时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集中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1.5.3 本项目的食堂从业人员须是中标人正式员工,且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以后至
少每学期体检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1.5.4 本项目的食堂从业人员一律先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以后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持有上级或相关的
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1.5.5 本项目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和学
校有关餐饮企业、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食堂从业人员经
学校总务部门审核后办理学校进出证明,原则上不准留宿,因特殊原因
需留宿的需经学校总务部门同意后到学校保卫科备案。
13
人员最低配备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工作内容
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兼任食品安全总监)
1
全面负责食堂劳务人员管理工作的统筹及食品安全工作等
1. 具有3年及以上公办学校食堂管理经验,沟通能力强;2. 人社部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
食堂经理
(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2
负责各食堂具体的餐食开发制作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等
1. 小初部1名、高中部1名;2. 其中至少有1名经理具有“营养师(高级)”证书;3.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
厨师长
2
负责食谱、菜品的开发与制作及后厨管理
1.具有厨师技能等级证书;2.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
厨师
(中式烹调师)
4
负责配合厨师长制作菜品
1.具有厨师相关技能等级证书;2.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5
风味厨师
4
负责风味小吃开发与制作
1.具有厨师相关技能等级证书;2.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6
面点师
(中式面点师)
3
负责开发与制作各类面食面点
1.具有面点师相关技能等级证书;2.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7
面食工
6
负责配合面点师完成面点类餐食制作以及完成食堂交办的其他有关食堂工作任务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8
切配员
15
主要负责食材切配加工工作及食堂其他勤杂工作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9
服务员
12
主要负责打餐及食堂交办的其他勤杂工作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10
保洁员
6
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食堂内外卫生及食堂其他勤杂工作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11
洗碗员
9
负责餐具清洗消杀及食堂其他勤杂工作
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12
物资保管员
2
负责库房管理、财务报销类事务及其他食堂日常工作
1.小初部1名、高中部1名;2.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注 :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以及相关资料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列
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人员须到采购人食堂现场服务,项目负责人原则
上服务期限不得少于1年,食堂经理不得少于6个月,如需更换,必须提
前30日历天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14
1.6 财务管理。
1.6.1 因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食堂为学校自主经营食堂,其
食堂财务纳入招标人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帐核算。收取的伙食费统一
缴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不得以各种方式进行收取、不得通过其他单位、
个人账户及其开设的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取,不得设立“账外
账”“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
1.6.2 食堂成本以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原材料成本费、能源
费、劳务费、零星维修费、低值易耗品采购费、油烟管道隔油池清洗费
和其他经采购人确认的运营必需支出等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不包
括学校投入的房屋建筑物折旧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
具体内容为:
(1)原材料成本:包括当期实际采购的米、面、油、水(海)产
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蔬菜及其他原材料成本等。
(2)能源费:食堂消耗的水、电、气产生的费用。
(3)劳务费:即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
按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体检费、培训费等。
(4)零星维修费:食堂使用的各种设备的零星维修费应计入食堂
成本。
(5)低值易耗品(易损易耗品)成本包括食堂购置的日常用具、
用品应计入食堂成本(如淘洗用具、卫生防护用品、锅盆瓢铲、清洁用
品等)。
(6)油烟管道隔油池清洗费:清洗油烟管道、油烟机、隔油池及
食堂各类管道疏通等所产生的费用应计入食堂成本。
(7)其他经采购人确认的运营必需支出等。与食堂经营管理无关
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支出中列支。
1.6.3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向学校提供财务相关资料等,同时
提供所有原材料送货单、验收及发票资料等,至少每月公开一次食堂财
务收支情况等。
1.6.4 中标人应当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
工作指引》《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安徽
15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的通知》《淮南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
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要求。
1.6.5 如政府及其部门和学校等有新的政策文件或要求,投标方应
当无条件执行。
1.7 安全要求
1.7.1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食
品安全标准、合同约定及学校有关要求进行经营。
1.7.2 中标人服务期内对所中标的食堂的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并接
受学校的管理。
1.7.3 中标人服务期内对所中标的食堂的消防、用水、用电、用气
等安全和从业人员及就餐人员、设施、设备等所有安全全面负责,并接
受学校的管理。
1.7.4 服从学校管理,配合做好所有安全风险排查、安全教育管理
工作。
1.8 保密要求
1.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在校工作期间
了解的学校师生一些基本信息,如姓名、部门、身份证、专业、就餐偏
好等(包括相关业务信息及招标人未对外公开的教学、管理、资产、教
职工、学生等信息)均不得透露给无关人员。
1.8.2 对校园内外和师生发生的突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
等方面,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求严控知悉范围,不得随意发布、
传播相关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影响。同时应按照上级有
关部门、学校规定渠道和程序,将信息上报给相关负责人,并配合进行
调查和处理。
1.8.3 中标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或学校有关方面的保密要求,
不得打探或透露或以其他方式透露给其他双方以外的其他方。
1.8.4 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本服务终止而终止。
2.服务要求
2.1 服务指标控制等要求
16
中标人在服从招标人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对食堂实行经营管理、
自负盈亏。服务期间,所产生(发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纠纷、食
品安全、其他安全、伤亡事故等一切民事责任、安全责任,均由中
标人承担。
2.1.1 饭菜价格双方在合同内约定、其质量标准制定必须符合国
家、省的政策要求,体现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调整需接受学校
膳食委员会监督,中标人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整。中标人所出售食品
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价格应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每天公布
带量食谱(注明每种食物的用量)。中标人每月对成本等收支进行核
算,招标人进行审核,全年营业利润率必须控制在 5%以内。
2.1.2 保证主副食品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每周需更新菜
品花色品种。早餐、午餐、晚餐的各种套餐的主食和菜品数量根据招标人
要求制作。
2.1.3餐食供应分量要求:就餐人首次打餐分量应不低于学校相关要求。
就餐人员在未吃饱情况下要求二次加餐时,应给与提供,首先要保证所
有师生吃饱,并且主副食不应断供。
2.1.4 关于基本套餐菜品种类及风味小吃要求:
小初部实行套餐制,早餐根据学校现有要求执行,午晚套餐须保
证含1份主荤、1份半荤、2份素菜、1-2种主食,1份免费汤或粥。高
中部实行选餐制,早餐根据学校现有要求执行,午晚餐菜品种类需大
于小初部同品质数量,可让就餐人员自由选配,并按相应选定餐食
标准结算。
小初部与高中部要不断尝试与创新风味小吃,不断研发与改进
品种与做法,提供优质风味餐食,风味小吃主餐原则上应与套餐或
选餐价格对等且品质不得低于套餐或选餐。可一定程度上提供风味
副品,风味小吃与风味副品与市场同等质量与份量下价格应低于市
场同类价格,风味小吃与风味副品在供餐前应将价格进行公示,在
就餐人了解且无异议情形下自愿选购,供餐时间段具体执行招标人要
求。中国传统及节假日供餐要有特色,有优惠。
17
2.1.5 早餐需提供牛奶与粥类,中晚餐须提供一定浓度的免费汤,且
不断供。免费汤的品种要每日更新,要保证荤素搭配等(鸡蛋或高汤,
汤中有明显蔬菜)。食堂要设置米饭免费添加窗口。
2.1.6 在食堂就餐区设置公平台和公平秤。便于就餐者监督称量。
2.1.7 关于食堂窗口设置要求:
食堂窗口应尽可能多设置,提高学生排队打餐效率;
工作餐及招标人大型活动用餐安排中的全荤及半荤菜中的畜
类肉严禁使用冷冻产品作为原材料(海产品除外)。食堂根据招标
人安排提供相关活动的工作餐等。
2.1.8 中标人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稳价保
供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确保饭菜供应和价格平稳。
2.1.9 主动了解师生需求,接受招标人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
调整优化食堂花色品种搭配,努力提升品质。
2.1.10 中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需变更,中
标人向招标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产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严禁在售卖厅和就餐大厅私自安装隔断或搭建,严禁进行店中
店经营,严禁在食堂出售食品,不得将食堂劳务转包、分包、转租、
分租、出借给他人。
2.1.11 饭菜出售明码标价,带量食谱,食堂工作人员需服务操
作规范,做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热情周到。
2.1.12 为充分利用资源,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中标人
要把食堂经营成就餐、学习、交流活动三位一体的空间。
2.1.13 中标人要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
票工作,严把原材料采购关。
2.1.14 中标人必须坚持端正服务态度,做到微笑服务,确保师生
正常用餐。要不断提高伙食质量,不得牟取暴利,严禁与服务对象发
生争吵、纠纷等。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岗,不得通过减少员工降
低服务质量来牟取利益。
2.1.15 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做好餐饮的
供应保障;招标人放假停业和开学营业时间,按招标人通知执行。
制订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及服务承诺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
18
者监督。杜绝不良操作(包括多打卡),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
承担。
2.1.16 中标人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过期、失效的需及时
与物业沟通更换。
2.1.17 中标人要配置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向学校提供财务相关
资料等,同时与食材等供应商对接提供所有原材料正式发票,至少每
月公开一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等。
2.1.18 中标人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对上级提出的指导建
议配合招标人进行落实。
2.2 食堂监管
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内容包
含但不仅限于对日常检查、原料检测等方面的系统性管控。
2.3 考评、违约处理及合同解除
2.3.1 考评执行学校后勤部门的各项要求,如后期因上级政策
要求或招标人管理需要新修订或招标人新拟定的各项制度,中标人
均应当无条件执行。
2.3.2 违约处理及合同解除
执行合同中的变更、终止、解除、违约等相关条款。
2.4 专项要求
2.4.1 食堂收费和结算要求
招标人已有“智慧食堂”收费管理系统,每月初按月扣除相关
费用后,经学校审核,按照上级规定,办理上月营业余款办理结算
支付,按学校财务相关流程实行对公转账。招标人提供就餐卡消费
交易系统,系统的维护与维修等事宜按照招标人就餐卡管理规定办
理。所有就餐款等必须进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由招标人进行监管。
中标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主聘用劳务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因
用工、设备使用等问题发生纠纷与招标人无关。需中标人提供的证
件,必须按要求办好,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必须在开业前提供
上岗人员的健康证、无犯罪证明、居住证明、身份证(上岗人员的
年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工要求),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上岗,并按上级要求定期体检跟新健康证件,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
19
查;要加强自聘劳务人员的管理,对自聘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管理。中标人应
及时结算食堂劳务人员工资。由于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导致相关问题,
由中标人进行解决;对招标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
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中标人在成本核算中存在弄虚作假的,
则招标人有权扣除保证金,取消合同。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
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承担与用工有关的任何连带法律责任。
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按供电单位收
费标准据实结算,每月从就餐营业款中扣除;燃气费用直接由中标
人向当地燃气公司缴纳。
2.4.2 食堂采购要求
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和有关部门采购相关政策,配合完成招
标人下达的乡村振兴农产品采购任务。大宗食品(米面油、畜禽蛋、
肉及肉制品等)须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
工作指引》《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关
于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的通知》《学校大宗食
品集中定点采购及评价退出制度》《关于印发《淮南市推进校园餐
食材统一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如校园餐食材由上
级主管原部门统一招标确定供货商,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通过招标
确认的供货商中采购以上物资,费用结算按照采购合同执行。中标
人采购的物资,要在招标人餐饮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如
有需要,须提供检验资料及相关证照;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
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
2.4.3 食品运输要求
(1)不应将食品及原材料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运输食品
及原材料的车辆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应混用。
(2)运输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保持配送容器清洁。
(3)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防风措施,食品与非食品、不
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应分隔,食品包装完整清洁。
(4)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配送容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和消毒
20
2.4.4 食品加工要求
(1)食堂制定营养健康的食谱,并每周公布。配餐时应品种多
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制餐时应
合理烹调,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工作人员操作行为要求见《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3)实行明厨亮灶,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展示
原料清洗、切配、烹饪、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区域和重点
环节。
(4)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
食品前应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
带病上岗、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5)食品处理区内不应进行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不应在非食
品处理区加工制作食品、清洗消毒餐用具。
(6)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
分,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7)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8)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9)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的,不应加工和使用。
(10)冷冻(藏)食品出库后,应及时加工制作。冷冻食品原
料不宜反复解冻、冷冻。
(11)宜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解冻时合理
防护,避免受到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的食品原料应
被立即加工制作。
(12)应缩短解冻后的高危易腐食品原料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
食品原料的表面温度不宜超过 8℃。
(13)食品原料应洗净后使用。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
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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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时消毒外壳。盛放或加工制作畜肉类原料、禽肉类原料、水产品
原料及蛋类原料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使用。
(14)应及时使用或冷冻(藏)贮存切配好的半成品。
(15)烹饪过程应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
范》的相关要求。
(16)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 8℃~60℃条件下存放 2 小时以上
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再加热时食品的
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17)不得用非食品原料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不
得在食品中添加法律法规禁止的物质。
(18)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在达到预
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使用时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和使
用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9)专人保管、专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
添加剂”字样。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盛放容
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20)应专册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
添加的食品品种、添加量、添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2.4.5 食品留样要求
(1)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按照
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
于 0℃-8℃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2)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 125g,
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3)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
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留样柜应随时上
锁,并执行双人双锁制度。
2.4.6 餐用具清洗消毒要求
(1)对餐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不应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用具。
餐用具清洗消毒要求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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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加强餐用具清洗与消毒管理。定岗到人,严格按照操作
规范要求对餐具、饮具和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等进
行清洗消毒,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3)使用化学方法清洗消毒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的要求,且餐用具应冲洗干净后烘干或沥干。
(4)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或场所内。保洁设
施或场所应保持清洁,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染。
2.4.7 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要求
合同期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和设施设备的更新补充均
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的设施、设备中标人可以使用,双方做好资
产登记和移交,因为人为破坏、操作不当及管理不当损坏的由中标
人自行维修或重新采购,不计入成本核算。食堂如需进行文化建设,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可计入成本核算,合同终止视为摊销完毕,不得人为破坏。
未经中标人许可不得在食堂场所发布任何商业广告或从事其他改
变其使用功能等行为。
中标人负责定期联系具有资质的烟道清洗公司,按照国家及安
徽省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烟道清洗或按照招
标人要求进行清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烟道清洗相关凭据(如验
收报告)报招标人备案。
中标人必须遵守执行电力使用额定总功率限额,不得超过标段
规定的额定总功率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鉴于招标人食堂用电负荷
总功率,中标人配置的设备设施须以燃气设备实施为准,如果使用
电器设备,须向招标人申请,经招标人考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4.8 垃圾分类、节约型食堂建设、三全育人、传染病防控、卫
生保洁、各类培训等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
作,按要求做好厨余垃圾和废弃油脂的清运工作,餐厨废弃物(含
废弃油脂)及泔水的处理按照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执行,同时进出
清运人员需要持学校的进出证件。中标人对食堂周边公共部位的环
23
境卫生负有主体责任,隔油池、下水主管道的清理、疏通等产生的
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节约型食堂建设工作,配
合招标人做好三全育人、传染病防控及规定区域卫生保洁及各类培
训等工作。
2.4.9 风险责任
中标人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卫生与所有安
全责任全面负责。
(1)中标人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承担全
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一切责任。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招标人名义对外签定各类等协
议(含劳动合同),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
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或不
按照学校要求规定供餐,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2.5 索证索票要求
中标人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原材料等),并索证
索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注明具体采购单位
的购物清单、正式发票);后期在货物查验、成本核算时需要提供。
2.6 安全责任
中标人经营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等
和人员安全等各种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所有
法律责任。
2.7 其他要求
2.7.1 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管理,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规
章制度。如后期因上级政策调整变化或招标人因管理需要新修订或
新拟定的各项制度,中标人均须无条件执行。
2.7.2.食堂不得经营超市、奶茶、蛋糕、水果等,不得有其它
违反食品安全要求和上级及学校规定的品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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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中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经营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金额以资
产评估金额为准。
2.7.4 如政府及其部门和学校等有新的政策文件或要求,投标方
应当无条件执行。
2.7.5 合同期结束时间以学期结束时间为准,乙方应及时移交资
产、结算账目按照甲方要求时间无条件撤场,并签订到期或按学校
要求撤场承诺书,如不撤场或未按时撤场按照一天 10000 元在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且学校有权利强制其撤场。
3.其它要求:具有使用信息化监管和服务平台的能力。
附件一:食堂日常监管量化考核表试行(每月/旬一次)
附件二:食堂综合考核评价表试行(每学期一次)
附件三: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四:食堂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五:资产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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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磋商和评审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本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
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竞争性磋商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供应商标书的比较
方法。
第三条 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 3 人或以上专家组成的竞争性磋商
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工作。
第四条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评价参加本次响应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进行评审。
二. 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竞争性磋商工作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进行。竞争性
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采购的目标;
(二)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竞争性磋商方法和在竞
争性磋商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竞争性磋商有效性评审;
(四)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竞争性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独立评审,按照
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3 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八条 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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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最终对供应商
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第九条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有效性评审。
三、初步评审表
1.资格审查标准
条款
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3.1.1
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
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扫描件或原件
影印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响应磋商公告要求
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人信誉要求
符合磋商公告(采购文件)要求
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2.符合性审查标准
条款
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3.2.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响应范围
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条款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磋商保证金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商务要求
符合实质性要求,偏离范围和项数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技术要求
符合实质性要求,偏离范围和项数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有效期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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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未另行设定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应承担的义务,未对供应商的义务予以削弱
其他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注:以上所有评审条款均须满足,否则视为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有效性评审不合
格,将不再进入下步评审。
四、
详细评审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
满分分值
技术部分(满分 90 分)
1
供应商提供的劳务服务
方案情况
具有规范的管理服务流程(内部管理架构、工作流程、自查制度、激励机制、信息反馈渠道等方面)1.服务流程清晰、合理且全面得(6-12 分)2.服务流程一般得(1-5 分);3.无不得分。
12 分
具备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1-12 分)1.根据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清晰性、可行性,且有针对性得(6-12 分);2.提供的方案不全或内容简单得(1-5 分);3.无不得分。
12 分
具有完整、规范的应急方案(1-8 分)有充足的应急资源储备及较强的应急调配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得(4-8 分);提供的方案不全或内容简单得(1-3 分);无不得分。
8 分
具有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检查方案(1-8 分)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并能够建立有效反馈、改正措施(4-8 分);2.提供的方案不全或内容简单得(1-3 分);3.无不得分。
8 分
2
服务承诺
承诺能够很好的满足需求方的服务要求,能够根据临时的需求制定更加实际有效的服务方案及其他额外服务,(1-10 分);1.流程清晰、合理且全面得(7-10 分);2.流程一般得(3-6 分);3.流程不贴合服务要求(1-2 分)3.无不得分。
10 分
3
考核、培训措
施
针对所有工作人员,制定上岗前的安全、制度、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的餐厅、厨房、冷库、灶具、餐具、食品等人员制定有严格的考核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并针对工作人员制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方案(1-12 分),无不得分;1.根据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严格性、可行性,且有针对性得6-12 分;2.提供的方案不全或内容简单得 1-6 分;
9 分
4
从业人员资
料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烹调师资格的计 2 分;三级资格的计 1分;四级资格的不计分;
12 分
28
2、供应商拟派的劳务服务团队中每提供一位员工具备三级(含)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4 分。3、供应商服务团队中每提供一位员工具备三级(含)以上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3 分。4、供应商服务团队中提供一名食品安全总监得一分、仓库管理员得一分、公共营养师得一分,满分 3 分。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①提供证书复印件。②持证人应为供应商的正式在册员工,供应商须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结构、分工情况、年龄、学历、健康状况等综合素质的响应性(1 分),无不计分;
5
配餐优势说
明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得 1 分。6.具有有效的 GB/T27922-2011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 1 分7.具有有效的 GB/T 31950-2023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 分8.具有有效的 RB/T 309-2017 餐饮服务认证证书得 1 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上认证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注:前五项体系运行证书为必须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后三项为加分项)。
8 分
6
投标人业绩
情况
根据各供应商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提供正在服务中或者服务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的项目业绩得 1 分,满分 8 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网页截图或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分。
8 分
7
业主服务评
价
根据供应商正在经营或经营过的学校食堂服务项目获得服务对象单位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卫生状况、消防安全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履约情况等)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服务项目评价意见至少包含以上六点内容为良好及以上的得 1 分,满分 3 分。同一学校不重复计分。 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应根据以上要求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直接打印件或下载打印的网页(应注明网址或网址可直接打印于公告上)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③评价意见证明材料复印件(评价意见需加盖招标人公章或管理部门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分
商务部分(满分 10 分)
5
报价部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10 分
注:1.供应商提供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竞争性磋商小组一律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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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核查确认。竞争性磋商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竞争性磋商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取消该供应商成交资格。
2.所有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指将原件的复印件制作到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公章,复印件需保证清晰易于辨认,若因为复印件不清晰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错误报价修正:3.1 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
表示的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
点有明显的错误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4)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
3.2 报价关键漏(缺)项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查,检
查其是否存在关键漏(缺)报项,若存在关键漏(缺)报项,在评审时取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该项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调整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3 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果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定供应商报
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说明,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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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十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某项指标如
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响应。
第十一条 推荐候选人环节,如果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以技术标
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如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候选人。
第十二条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
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
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竞争性磋商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制作竞争性磋商报
告。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竞争性磋商报告上签字。
第十五条
竞争性磋商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主要
过程,全面反映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竞争性磋商报告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第十六条 竞争性磋商结果(一)成交候选人的确定1.供应商实际得分为详细评审得分。2.技术标评审由全体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议并独立打分,
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作为供应商的得分;商务标评审由全体竞争性磋商审小组成员统计,全体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3.供应商最终得分为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根据详细评审表评
审出的平均分(最终得分均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综合打分,评定出供应商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4.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 3 名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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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成交候选人。
(二)成交人的确定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
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
三.竞争性磋商纪律
第十七条 竞争性磋商小组和磋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竞争性磋商;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竞争性磋
商工作人员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透露给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竞争性磋商纪律的情况发生,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本竞争性磋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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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述的服务、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竞
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
2.4 服务:系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
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检测、物业管理等。
2.5 近 X 年内: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
起算。除非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6 业绩:系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安装)完毕的合同及
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
公司、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竞争性磋商费用
3.1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4.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
4.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
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
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 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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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
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
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
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
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
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
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
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 供应商的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
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
7.2.1.1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1.2 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7.2.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竞争性磋商响应或者成交;
7.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响应竞争性磋商;
7.2.1.5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34
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7.2.2.1 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或提
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 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 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7.2.2.5 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2.2.6 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
户转出。
7.3 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方案
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
7.4 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
较和评价时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无效。
7.5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等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
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8.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
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竞争性磋商。
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条
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 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如有),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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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同标的转让
9.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
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
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
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载明。
10.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
带责任。
11. 询问与质疑
11.1 询问与质疑的提出
11.1.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
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1.1.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
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
疑。
11.1.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投诉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投诉。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
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
11.2 质疑材料的要求
11.2.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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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1.2.2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
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
源渠道的。
11.3 质疑处理
11.3.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11.3.2 质疑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1.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
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
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
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竞争性
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
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1.3.4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字确认。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11.3.5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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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
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11.3.6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
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
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
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1.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1.1.1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1.1.2 第二章:须知前附表;
11.1.3 第三章:采购需求;
11.1.4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办法;
11.1.5 第五章:供应商须知;
11.1.6 第六章:采购合同;
11.1.7 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
和规范等要求。
11.3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
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1.4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
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2.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递交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5 日网上提出答疑,逾期视同无异议。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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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里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予以网上回复,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12.2 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 5 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竞争性磋商开启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供应商
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直接在网上发布。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12.3 条规
定的推迟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12.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应当至
少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供应商。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
和供应商受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日期。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3.2 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竞
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3.3 除专用术语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
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
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4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5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
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
行在磋商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3.6 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有)应编制连续页码,除特殊规格的图
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纸质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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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磋商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13.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3.8 采购人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4.报价
14.1 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
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14.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
14.3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4.4 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进行报价时,
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服务期、现场条件等因素,一旦成交将不予以调整。
14.5 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报
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报价的单价中。
14.6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
化因素而变动。
15.竞争性磋商响应内容填写及说明
1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技术、资信、
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
及数据,将导致响应无效。
15.2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
明文件(扫描或影印件上传),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3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扫描件或影印件)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
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
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6.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16.1 竞争性磋商前,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竞争性磋
40
商保证金,作为响应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竞争性磋商公告指定账号。
16.2 采购人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竞争性磋
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竞争性磋商保
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
竞争性磋商响应无效。
16.3 未按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将被导致无效。
16.4 采购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竞争性磋
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只能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出,且只退还至供应商基本户。
1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1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
16.5.2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如有)。
16.5.3 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行为。
17.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7.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竞争性磋商和与成交人签订合同,规
定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
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7.3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从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17.4 在原定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
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竞争性磋
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
地延长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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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18.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
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将被拒绝。
18.1.2 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18.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8.1.4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8.1.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
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
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18.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
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
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但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
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19.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
步审查的要求。
19.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按竞争
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其视为无效响应。
19.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本采购文件及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9.4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图纸和数据,对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进
42
行详细描述。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
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
内容,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在第七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
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谈判
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
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
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
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
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
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
20.3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
和数据等。
20.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20.5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
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20.6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
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并没
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20.7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不足
法定家数的,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
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43
五.开启与竞争性磋商
21.开启、竞争性磋商
21.1 开启
21.1.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方式开启。
21.2 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
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签到,否则不得对开启过程及竞争性磋商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21.3.1 由主持人宣读竞争性磋商纪律;
21.3.2 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不符合
密封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1.3.3 当众确认各供应商代表是否有异议,无异议后进入竞争性磋商环节。
22.1、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顺序为:先进行资格后审及符
合初审,后进行详细评审(具体评审内容详见评审表)。
22.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竞争性磋商工作,依法组建的竞
争性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办法进行评审,并对竞争性磋
商报告签字确认。
22.2.1.2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
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视同
其放弃澄清。
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
效处理: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不能满足项目服务期要求的;
(3)未按照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如有);
(4)供应商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供应商在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
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7)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况。
44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4.成交
24.1 竞争性磋商有效性评审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
24.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
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
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24.3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成交
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成交候选人。
24.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5 凡发现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移交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4.5.1 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磋商、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成交的;
24.5.1.1 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磋商,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
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竞争性磋商。
24.5.1.2 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24.5.1.2.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4.5.1.2.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4.5.1.2.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4.5.1.2.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4.5.1.2.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4.5.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4.5.3 向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4.5.5 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4.6 采购人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时
间为一个工作日。
25.成交通知书
45
25.1 采购人将以成交通知书形式通知成交人,其响应已被接受。
25.2 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竞争性磋商服务费
26.1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机构通知后,按照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约
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服务费,可以转帐的形式缴纳。
26.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服务费或免收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26.3 如果成交人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取消
该授标,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
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7.履约保证金(如有)
27.1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
及收受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7.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
其规定。
27.3 如果成交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
收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
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8.签订合同
28.1 成交人应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
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
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采
购人超过的损失超过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如有)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28.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
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
条款应当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
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
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28.3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
46
整的权利。
28.4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
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
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
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
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
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29.验收
29.1 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
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
具书面验收报告。
29.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
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29.3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成交人)承担。
30.未尽事宜
30.1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1.解释权
3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7
第六章 采购合同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食堂劳务采购合同
甲方: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乙方: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择优选定”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乙方获甲方所属学
校食堂的委托服务权。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 后勤保障中心 (甲方的学生食堂管理部门)
负责本合同实施中具体事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三条 乙方指派_______为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
理。乙方不得将食堂经营权和设备转包、出借给第三方;合作期内,
不得向校外送餐;不得经营学生餐饮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停业。
第四条 乙方要树立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
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餐饮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确保餐饮
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履行承诺,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服务内容
第五条 甲方所属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学生食堂位于
淮南市高新区;小初学部东、西食堂建筑面积分别为 2680 平米、3100
平米 ;高中学部食堂建筑面积为:2270 平米;装饰情况:已装修、
基础配套设施齐备。
第六条 委托期内,乙方要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安全
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财产损坏等各种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委托管理保障期限及相关约定
第七条 劳务服务期限为:劳务保障期三年,采用 1+1+1 模式,本
年度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保障期满前,如果双方正常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且甲乙双方
都没有提出异议,甲方对乙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劳务合同。
第八条 用餐情况:
(一)用餐人数:
48
小初学部学生约
人左右;教职工约
人左右;
高中学部学生约
人左右;教职工约
人左右;
(二)用餐模式:
1.小学生采取餐厅现场发餐,营养套餐模式,就餐标准午餐每餐
元,采用按月缴费就餐模式或充值刷卡。套餐为:1 主荤、1
半荤、2 素菜、1-2 种主食,1 免费汤或粥。在条件允许下可适量供
应特色风味小吃,风味小吃就餐人自愿选购,价格公示后据实收取。
2.初中学生采取餐厅现场发餐,营养套餐模式,就餐标准早餐每
餐
元;午餐每餐
元;晚餐每餐
元,采用按月缴费就餐
模式或充值刷卡模式。午晚套餐为:1 主荤、1 半荤、2 素菜、1-2 种
主食,1 免费汤或粥。在条件允许下可适量供应特色风味小吃,风味
小吃就餐人自愿选购,价格公示后据实收取。
3.高中学生采取餐厅现场发餐,选餐模式加风味小吃模式,就餐
标准早餐每餐 5 元;午晚餐根据标准分为 2 主荤 1 素
元,1 主
荤 1 半荤 1 素菜
元,1 主荤 2 素菜
元;风味小吃就餐人自
愿选购,价格公示后据实收取。
4.教职工与所在学部学生同餐同价,同样采用充值刷卡就餐模式。
套餐种类及数量如有必要更新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用餐定价可
根据实际市场价格波动进行调整,原则上调整周期为一学年,遇特殊
情况另行协商。
(三)其他服务:
甲方工作餐及临时加餐,按甲方要求执行,乙方安排做好工作餐
及临时加餐保障工作。采用充值刷卡就餐模式,菜品根据就餐标准据
实收取。
第九条 经双方协商履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劳务等管理服务的方
式合作,具体合作方式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食堂劳务及其他服务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
人负责监督乙方日常管理,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服务场地;厨房设备
设施;配备基础餐具用具;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及维修;在条件允许下
经乙方申请,在不影响学校正常住宿安排下甲方可酌情为乙方提供食
堂劳务人员住宿。
2.乙方应按照科学的方法控制成本支出,运营成本按照以下比例
49
支出:
①食品原材料(含调料):不低于学校食堂餐费收入总额的 70 %;
②能源费用(水、电、燃气)、低值易耗品、零星维修、油烟管
道等疏通清洗、乙方劳务管理团队人员工资等除食品原材料以外需从
食堂餐费中支出的相关费用占食堂餐费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
3.劳务费:乙方劳务费用原则上应在扣除食品原材料(含调料)
费用、能源费用(水、电、燃气)、低值易耗品、零星维修、油烟管
道等疏通清洗费等除食品原材料以外需从食堂餐费中支出的相关费
用后予以结算,甲方向乙方结算的劳务费=食堂餐费总收入×30%-(能源费+零星维修费+易损易耗品采购费+油烟管道隔油池清洗费+其他经采购人确认的
运营必需支出)
,且不高于乙方投标报价比例,如有差额则差额部分由
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支出的费用,乙方享有知情权,乙方须对食堂运行成本进
行保障,如在正常情况下运营亏损,餐费优先保障食材等运行成本支
出,最后剩余部分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如有亏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正常情况下运营有剩余款项,则结转到下一期用于提高师生的伙食。
学期末学校将对食堂运营成本进行整体核算,成本管理的好坏可作为
年度考核的相关参考。
上述各项费用由中标人在采购方监管下在控制比例内专款专用,
中标人不得挪用、套取。学期末或学年末,采购方核算食堂运营成本,
若出现超出控制比例情况,则超支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第十条 结算规定:原则上每月 15 日 乙方应准备好上月的各
项财务报销票据及资料用于上月费用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完备的财
务报销资料后依据财务报销流程对乙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食堂营业额以双方核对数据为准,由甲方每月结算乙
方劳务费,乙方提供等额的劳务费发票给甲方,以对公转账的形式结
算,结算标准为:劳务费=食堂餐费总收入×30%-(能源费+零星维修
费+易损易耗品采购费+油烟管道隔油池清洗费+其他经采购人确认的
运营必需支出),且不高于乙方投标报价比例,如有差额则差额部分
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聘请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包括运营管理劳务费、员工劳务费、
员工社保、员工劳保及员工福利费等)由乙方自行向员工发放,甲方
50
不进行干涉,但在必要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工资发放相关情况。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校“学生食
堂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据此对学生食堂进行日常监管。针对可能
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食堂建筑、设备和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
学生食堂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部分进行修缮或进行必要的改造
(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则由乙方承担修缮费用)。
第十三条 对乙方经营过程中的原料采购,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
生状况,所售食品的品种、分量、质量、价格及保障态度等实施监
督检查,并进行满意度调查和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 协调校园内外关系,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水、电、燃气和供暖等正常供应;为乙方创
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的环境。
第十六条 按时根据财务报销流程为乙方结算劳务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享有食堂建筑、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权;遵守上级管理
部门对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各项管理规定,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
督管理。
第十八条 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
财务制度、用工制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健、物资采购、
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保障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
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制订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及服务承诺,应在用
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第十九条 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
门和学校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二十条 协助甲方办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负责食堂 24 小时安全值班和食堂
内外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按规定体
检。
51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配备的劳务人员数量及岗位要至少满
足招标文件需求,并按照学生食堂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
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
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中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从业人
员应统一着装。
第二十三条 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采
购食品原材料,要索要票据及相关证件,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食
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明码标价,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
第二十四条 要按照学生营养膳食要求制作销售学生餐,餐标定
价合理,做到物有所值。
第二十五条 每周要制定学生营养餐食谱,接受甲方审核,批准
后实施;每周向师生公布食谱,并存档备查;要按照食谱加工制作,
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 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照规定清洗消毒,
并做好消毒记录。要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
及考核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七条 保证房屋和设备设施等标的物的完好,对设备实施
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 保证学生食堂伙食正常供应。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
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学校的一切重大活动,做好餐饮的供应
保障;学校放假停业和开学营业时间,按照学校通知执行。乙方要自
觉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二十九条 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情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
1.因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
相关行政部门处罚限期整改、卫生条件不达标等原因被降级。
2.管理保障期间,出现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
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食品价格波动、食品卫生安全和保障质量等而引起的群发性
事件,影响恶劣的。
4.在管理保障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食品,未按
52
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管理保障中未经甲方同意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6.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
7.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
定及其它违规、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的。
8.师生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 70%的,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在规定
时间整改后还未达到甲方师生要求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乙方有权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
1.无故停水、停电、停气,给乙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因市政
检修和校园工程检修等事前告知除外);
2.未按时办理劳务费结算支付,严重逾期的(特殊情况经双方沟
通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三)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完
全无法履行的,可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在不可
抗力因素发生后 7 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变更合同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清点移交资产,结算账
目,乙方应于十日内撤离。若乙方拒不按照合同的约定搬出该场地,
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场地。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除寒暑假外,甲方因停水、停电、停气、食堂建筑
设备和设施无法使用等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的劳务费
损失,甲方应予以承担。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的,要
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合同
第二十九条(一)款(1-7 项)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
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食堂设备,造成食堂
设备遗失或损坏的,食堂设备每年按原值 20%折旧后赔偿或修复,合同
期内,乙方购买的设备,按照当时购买的价格,每年按 20%折旧,合同
53
期满,由甲方出面协调,按折旧价格,转给甲方或下一家单位接收。
八、附加条款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根据校方制定的“学生食堂管理规定”对
学生食堂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双方可根据此规定制定相应处罚细则。
九、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办理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后双方签字盖章。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签字盖章后
生效。如上级管理部门需要,则按需要为其提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
54
附件一 食堂日常监管量化考核表试行(每月/旬一次)
(参考模板,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数
扣分
卫生管
理(8
分)
有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上墙,日常落实到位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食堂各岗位职责明确,日常落实到位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有记
录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堂基本卫生知识(抽测)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原料采
购、贮存
及食品
加工、出
售环节
(13分)
原材料采购符合上级及学校规定, 原材料证照
齐全,动物类原料有检疫证,进出货台账登记有
记录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库房整洁,摆放规范,标识清晰,无有毒、有害
及其他非食品原料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分开,有标识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加工、销售环节无腐败变质食品存在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原料清洗干净,无杂物(发现一例分数全扣)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食品加工过程成品与半成品、动物食品和蔬菜类
食品存放分开,生熟分开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成品存放不超过 2 小时,隔夜熟食品烧熟、烧透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55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数
扣分
食堂盛放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器具清洁,不混
用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清洗蔬菜、动物原料、蛋类、海产品等的水池分
开,有标识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调味品盛放器具整洁、加盖,摆放整齐、标识清
晰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售卖窗口穿戴防护齐全、不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食堂专间使用和管理符合要求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食品留样符合规定,100%足量留样 48 小时,并
执行双人双锁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环境卫生(10
分)
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门窗玻璃明亮,墙面、
地面、天花板卫生洁净,无死角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下水道畅通、无污物、无异味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食堂后场加工设备、设施、用具随用随清,清洁,
摆放规范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食堂纱门、纱窗及地沟盖板完好、整洁, 紫外
线灯设置合理,按规定使用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食堂废弃物日产日清,加盖容器收集,专人收运
有记录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售卖厅洗手间、预进间等洗手池能正常使用且应
有消毒洗手方法等提示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56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数
扣分
个人卫生(11
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从业人员统一着装(白色或者浅色工作服),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挂工号牌,窗口售卖人员戴口
罩(发现一例扣 1 分,直至扣完)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和长发,不穿拖鞋上班,不在食堂后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衣帽上
厕所,按要求洗手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更衣室卫生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有序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餐具清洗消毒
(5 分)
餐具清洗、消毒专人负责, 有消毒记录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餐具清洗干净,无残留物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洗好的餐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消毒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于干净保洁柜中, 柜内无
杂物
1 项不合格扣 1 分
伙食质量(20
分)
主食软硬合适,不发黄
米饭软、硬、黄各扣 2 分
稀饭干稀合适
稀饭干扣 2 分、稀扣 2 分
面制品不酸不黄不焦
发现一品扣 1 分
面制品大小一致
发现一品扣 1 分
招标文件规定的主食品种
每少一个品种扣 1分
57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数
扣分
招标文件规定的副食品种
每少一个品种扣 1分
有免费汤供应
没有扣 3 分、质量差扣 1 分
原料质量选用较好
原料差扣 2 分、有异味扣 4 分
原料切配讲究、精细
刀工成型差扣 1 分
菜肴色、香、味合理
感观差扣 1 分
伙食价格(13
分)
价格稳定
不合要求扣 2 分
大伙餐高中低档菜肴比例达到要求,低价菜不断
供
不合要求扣 2 分,低价菜断供扣 1 分
大伙餐权重在规定范围内
达不到扣 2 分
同等质量与分量的风味小吃价格不超过市场价
格
查实超过扣 6 分
窗口服务(20
分)
佩戴工牌上岗
发现一例扣 1 分,扣完 2 分为止
窗口明码标价
发现一例扣 1 分,扣完 4 分为止
开足窗口
影响就餐秩序的一次扣 2 分
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做不到,发现一次扣 5 分
58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分数
扣分
高峰期窗口有负责人值守
没有负责人值守扣 2 分
学生意见,及时回应
不回应,一次扣 5分
扣分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企业(签字):
备注:学校根据情况自主决定考核频率,以上考核结果使用办法:
扣分为 1—5 分,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 元;扣分为6—10 分,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扣分为 11—15 分,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 元;扣分为 16—20 分,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000元;扣分为 21—25 分,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000 元;扣分为 26—30 分,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500 元;扣分为 31—40 分,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 元;扣分超过41 分,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协议,不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个别考核扣款项见附件三《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59
附件二 食堂综合考核评价表试行(每学期一次)
(参考模板,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食堂名称:
考核日期:
评估项目
考核标准(单项分值)
项目分值
评估得分
一、内部管理(12分)
(1)制度健全,安全卫生制度上墙公示;(1 分,下同)(2)用工签订劳动合同;(3)有突发事件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3 分
(4)有人事管理档案和员工教育与培训档案;(1 分,下同)(5)有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档案;(6)有供货商资质、合同档案;(7)有每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8)有生产过程关键项目记录;(9)有详细的学生投诉处理记录。
6 分
(10)有主副食原料价格公示及菜谱公示;(1 分,下同)(11)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及伙管会成员座谈会,有学生意见信箱和学生意见答复公示栏;(12)餐厅文化建设有制度,有落实,有特点,时效性强。
3 分
二、伙食质量(30分)
(1)主副食定价合理,食堂毛利率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3 分,下同)(2)主副食全部现场制作,米饭软硬适中、不发黄,稀饭干稀适当,(3)面点制作形好、大小适中,菜肴色香味俱佳;(4)菜肴品种搭配合理,高、中、低档各类菜肴比例为 3:4:3,低价菜肴不断供;(5)早餐主食品种 12 种以上,副食 5 种以上;(6)午餐主食 3 种以上,副食 15 种以上;(7)晚餐主食 10 种以上,副食 10 种以上;(8)有免费汤供应且有专人值守;(9)节假日供应有特色,有优惠;(10)菜肴保温措施得当。
30 分
60
评估项目
考核标准(单项分值)
项目分值
评估得分
三、安全与卫
生
(38分)
(1)物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符合相关规定,有记录;(1 分,下同)(2)设立规范的非食品库(杂物库);(3)仓库门窗防鼠设施完备;(4)食品库内无杂物,摆放整洁有序,明确标识;(5)仓库堆放食品及原料离地离墙存放;(6)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标识上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7)采购食品原料时索取有效证件,肉类有检验检疫证明;(8)食品采购台帐登记完整规范。
8 分
(9)按需设置的专间有明确标识,责任人明确;(1 分,下同)(10)设动物、植物、水产类专用水池,有明确的操作台、刀具、墩头、冷藏设施;(11)冷藏柜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储藏;(12)净菜与成品菜分架存放并有明确标识;(13)有剩菜专用冷藏柜;(14)有食品留样柜及留样记录,留样品种及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6 分
(15)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抽 5 人,每少一人扣 1 分);(2 分,下同)(16)从业人员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配戴规范,衣帽清洁;(17)从业人员无留长指甲或指甲缝有污垢、戴戒指手饰(发现一人扣 1 分);(18)操作前洗手;(19)后场加工间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发现一例扣 1 分)。(注:以上每项 2 分,总计扣分以 10 分为止)
10 分
(20)有杂物、清洁用具堆放区;(1 分,下同)(21)各种设施明确标识,地面无油渍,无积水;(22)垃圾桶加盖,外壁清洁;(23)食堂有纱门、纱窗、灭蝇灯,能正常使用;(24)售卖间按标准安装紫外线灯;(25)炉灶间设有废油回收桶;(26)食堂下水无异味;(27)食堂公厕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28)食堂门窗、餐桌椅清洁明亮;(29)无卫生死角,食堂周边环境卫生良好。
10 分
61
评估项目
考核标准(单项分值)
项目分值
评估得分
(30)有独立的消毒间及消毒设施,消毒有记录;(1 分,下同)(31)消毒后餐具放在密闭的保洁柜中。
2 分
(32)食堂防火、防盗、防鼠、防蝇设施完善;(1 分,下同)(33)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 分
四、服务与规
范
(20分)
(1)服务承诺上墙;(1 分,下同)(2)职工配戴工号,工号清晰,字体大小适当(发现一例扣 1 分,总计扣分以 6 分为止);(3)职工照片及工号公示;(4)主副食窗口有标识;(5)食堂餐厅通道安排合理;(6)食堂餐桌椅布置适当;
6 分
(7)食堂员工态度端正,主动热情;(1 分,下同)(8)讲文明用语;(9)统一着装(工作服),挂牌上岗,仪表端正;(10)不与学生争执,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11)学生百问不厌,有问必答;(12)打错卡及时纠正并说对不起。
6 分
(13)食堂供应充足;(1 分,下同)(14)供应时间安排合理;(15)窗口设置合理;(16)就餐秩序良好;(17)出售主副食品,名码标价、价格合理;
5 分
(18)就餐环境温馨;(1 分,下同)(19)餐桌椅保洁及时;(20)餐具供应及时,摆放到位。
3 分
总分
100 分
备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续签的依据,如乙方两个学期
得分的平均分达到 80 分及以上,可以续签,最多可续签 2 次,每次续签期限为 1 年。
62
附件三 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推动甲方后勤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对自营食堂的监管,进
一步规范食堂劳务服务管理方的行为,更好地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1 食堂劳务服务方经营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或学校关于食堂管理有关规定和
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经营。
不允许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违者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20000 元。
标签标识不规范的,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按规
定对员工进行晨午晚检、自查等,违者按每项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
经营期间如不按时、按要求提供员工花名册、健康证、身份证复
印件、工资分配方案及经营方案,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元,如再出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拒不服从管理者,违
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 元。
“智慧食堂收费系统”为食堂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经营过程接受
师生和家长监督。乙方如违反消费支付方式,使用未经甲方允许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或收取现金等不纳入财务管理要求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按 10 倍交易额(或不低于 500 元)进行扣除。
经营范围不得超越《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如需扩大经营
范围须变更许可经营范围后并经学校后勤部门批准,若擅自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从责令整改之日起到整改结束,按每天每样品种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 元。
食堂劳务服务方所售各种成品价格须按后勤指导意见制定,并明
码标价,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每天按规定时间提供免费汤,必要时需有专人看管。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 元。
如上级部门要求提供低价菜,则要按照其要求提供低价菜,违者第
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和定期清洗排烟罩、油烟管道等,
并做好清洗记录档案,违者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0000元,第三方清理单位选取按后勤部门规定进行。
只能销售餐饮企业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得销售非本餐饮企业自己
加工的食品,违者第一次按每个品种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 元。
63
所有零星维修均由食堂劳务负责人负责对接维修维护,维修费从
餐费中支出,如不能及时维修给自己或他人造成影响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
不按要求使用食堂信息化平台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
中扣除500 元。
1.2 食堂劳务服务方物资采购管理
大宗食品(米面油、畜禽蛋、肉及肉制品、调料等)原则上须从
上级部门招标的大宗食材商家处采购,确保商品质量及食品卫生安全。采购的物资,要在食堂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且必须提供检验资料及相关证照。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 元。
需加强食材品质及验收管理,验收或储存腐败变质、发霉、生虫、
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材,素食类对食堂劳务服务方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 元,验收或储存腐败变质荤菜、水产蛋类等对食堂劳务服务方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0 元。
发现预包装食品为“三无”(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
厂家、厂址)、过期产品,或无QS(CS)标志的产品,予以没收,并对食堂劳务服务方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
验收、储存过期、无发票、无相关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税务登
记证、无产品合格证、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予以没收,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 元。
台账记录不全、索证索票不全、餐炊具消毒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
记录、晨检记录等各项记录不全的及健康档案、培训档案建立不全的,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 元。
食堂劳务服务方安全、卫生管理若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事故,后果由食堂劳
务服务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从食堂劳务服务方履约金、劳务费等扣罚相应款项。
袋装食品存放未离墙离地、食材或餐用具与其他物品混放的,违
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
禁止生熟食、半成品容器及切配工具混用,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
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
冰箱中生熟食、成品和半成品未分开放置的,违者第一次从劳务
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
密封储存的食品及配料没有明显标识;摆放不合理,导致在阳光
下暴晒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
64
冰箱未定期清洗、除霜、消毒、没有清洗记录,第一次从劳务费
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
有毒有害用品与食品放置在一起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500 元。
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立刻离开岗位,第一次从劳务费
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
工作人员留长发,留胡须,佩戴首饰,涂抹口红,染指甲油,第
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
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未洗手,未穿工作服,未戴口罩,
未戴工作帽, 未戴手套,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元。
待售或已售食品中查实发现非可食用性物品、昆虫、异物等,从
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并要求食堂劳务服务方按当餐金额向就餐者进行退一赔十。
食品加工完成超过两小时未重新加工,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
证金中扣除 200 元。
每顿每餐未进行食品留样或留样不全,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
证金中扣除 200 元。
食品添加剂未正常实行“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
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元。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未经过登记,加工中乱用、滥用、违规使用食
品添加剂,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
自制调味料需登记报备,标明成分,未及时进行登记及标明成分
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
非售餐人员进入售餐台售餐,违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
中扣除200 元。
筷子未放置在紫外线消毒筷笼等器具内,未在收餐结束后盖上筷
笼,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
餐具未“一刮、二冲、三洗”,未进行消毒的,第一次从劳务费
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 元。
洗消完毕的餐具未放置在保洁柜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200 元。
洗消完毕的餐具发现残留物质、水渍、油渍,第一次从劳务费或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
洗消完毕的蒸汽洗消机、水池应及时清理,发现残留物质,第一
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
65
每天下班前及时清理操作台、炊具、灶台、水池等上面的油渍及
污垢,物品摆放整齐,垃圾不过夜,否则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
凡使用设备加工人员,必须清楚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按操作规程
操作,对违反人员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设备维修费用由食堂劳务服务方承担。
按机器规定的工作能力放料,不得超负荷运转,对违反人员第一
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设备维修费用由食堂劳务服务方承担。
食堂设备擅自外借者,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元。
私自破坏下水道地漏,使大量残渣进入下水道的,第一次从劳务费
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造成下水道堵塞的,需负责清理疏通,第一次扣除500 元,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将餐厨垃圾、泔水等倒入下水道、厕所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
增设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批准,严禁私接电源及用电设备,违者
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
食堂劳务服务方如因管理不善,因为卫生、安全、服务、管理等
方面给甲方造 成不良 影 响,视情 节严重程 度 从营业 额或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不少于10000 元。
食堂劳务服务方不得采购诸如芸豆、扁豆、四季豆等容易引起中毒
的食物,如违规采购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如造成后果,将承担一切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少于 10000 元。
待售或已售出的各类食品中有腐败变质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
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0 元。
食堂劳务服务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正常营业的(或无故擅自停业
的),第一天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 元。
所有承保公司的员工不得将婴幼儿及未成年儿童带入后堂,违者
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 元。在后堂浆洗衣物的第一次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 元。
日常监管中,凡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甲方将予以对等处理,从
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少于 50000 元,报甲方研究决定。
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其处罚金由甲方财务代为转账的,在该公司
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或营业额中扣除,产生的滞纳金及其他费用由该公司承担。
在迎接上级的各项检查中,没有按照要求做到的,按每项从营业
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 元。
66
被师生投诉经查实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如与师
生发生争吵、冲突,则从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00 元。
食堂劳务服务方应自觉遵守甲方食堂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管理
考核办法及其他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以上条款中,如每项扣除虽是第一次出现,但如果情节严重可加
倍或加数倍扣除。
本办法中,每个项目如在第一次扣除之后再出现,将在上一次扣
除金额的基础上加倍扣除。
本办法中,如扣除金额 5 次在 2000 元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协
议,且食堂劳务服务方今后没有资格参与甲方所组织的各种招标活动。
食堂劳务服务方的退出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无合作意向,根据合同约定双方
结清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营者自行退出,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因特殊原因或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并报校领导批准后,按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终止协议。
对食堂劳务服务方,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取
消其经营资格,实行强制退出:
①发生食物中毒,火灾,发生生产安全事件的与食堂劳务服务方
有关的。
②食堂劳务服务方违反甲方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给甲方造成重大
不良影响的。
③食堂劳务服务方在经营过程中违法犯罪而受司法部门处理的。④食堂劳务服务方因擅自提高价格、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服务
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⑤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 3 人以上住院治疗的。⑥不服从甲方日常管理的。⑦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⑧节假日没有按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的。⑨引起学生冲突、罢餐等群体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⑩传染病疫情防控、垃圾分类、节能节粮、乡村振兴等工作不力,
造成严重后果的。
凡强行退出的经营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并在接到强行退出通知 10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三年内不得进入甲方食堂经营;退出后由排名第二、第三的公司依次替补或由甲方研究决定。
其他
67
鼓励食堂劳务服务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鼓励食堂劳务服务方积极参与甲方发展建设。建议食堂劳务服务方积极赞助甲方开展的各种大型活动。鼓励食堂劳务服务方在经营期间进行食堂文化建设,同时可以计
入成本核算。在合同期满后不可移动部分均无偿转让给甲方,甲方可以将其作为零资产处理,乙方所投入的可移动部分由食堂劳务服务方自行运出校园,产生的费用由食堂劳务服务方承担。
根据管理需要,将不断修改、完善本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
法对食堂劳务服务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
释权归学校后勤保障中心。
68
附件四 食堂部分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食堂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堂劳务服务方的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
一、食堂劳务服务方的项目负责人为指定的食堂负责人,须是中
标方正式员工,且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以上的同类服务项目的经验。中标方应出具正式书面授权本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文件,且须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和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方可代表中标人对食堂进行管理,代表劳务服务公司进行签字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食堂劳务服务方对其项目负责人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还包括: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食品安全管理员、物资管理员等。
二、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及食堂劳务服务方的正常运转,在正常营业
时间内,食堂劳务服务方的项目负责人、经理必须驻点服务,坚守在管理一线,不得擅自离岗,上级等检查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有一次不在现场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扣除200 元。
三、当项目负责人、经理因能力、态度、人品、素质等原因不能
胜任或不能很好地服从管理、配合甲方工作时,甲方餐饮监管部门(后勤部门等)可以取消其项目负责人或经理资格,甲方餐饮监管部门将通知所属公司予以更换并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000 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扣除 5000 元。所属公司接到通知后需在一周内委派新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否则视为脱岗。
四、关键岗位人员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乙
方必须提前 30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更换后的人员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经理等需提供本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证明。
五、关键人员的更换、交接需实行无缝对接,新任关键人员到岗
后原关键人员方可撤离,否则按照脱岗处理。新任关键人员资质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六、食堂劳务服务方的关键人员必须持有食堂劳务服务方的委派
授权书,上交甲方餐饮管理部门存档后方可上岗。
七、食堂劳务服务方的关键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餐饮管理部门的管
理,配合甲方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八、按照甲方要求正常营业时,食堂劳务服务方的关键人员必须
按要求准时到岗。食堂劳务服务方的关键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否则,按每天 500 元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累计脱岗满 3 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除2000 元。
69
九、食堂劳务服务方的项目经理有事离岗必须向餐饮管理部门履
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餐饮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同时必须指定负责人。原则上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2 天,特殊情况再做商讨,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视为脱岗,按照脱岗处理。
十、食堂劳务服务方的项目经理失联超过 2小时或接到电话2小时
内不能到岗的视为脱岗 1 天,按照脱岗处理。
十一、食堂劳务服务方的项目负责人、经理请假时间超过7天的,
必须由公司另行委派项目经理或由一名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经理处理食堂管理相关事宜,如新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有食堂劳务服务方的委派授权书,委派授权书需标明授权时间,授权项目经理必须与原项目经理实现无缝对接。
十二、 关键人员须准时参加甲方要求的相关会议和活动,迟
到的按每次 200 元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故不参加的按每次500 元从劳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0
附件四 资产移交清单(如需要)
71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2
格式 1 响应函
致:(采购人)
1、根据贵单位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我
们决定参加你们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活动。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为
。
3.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
议书。
4. 我方委派
担任本项目负责人。
5.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
商文件及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6.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一份。
7.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 我方完全理解你们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73
格式 2 投标人资格证明及评审所需材料
投标人应仔细查看招标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附件一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
(供应商
代表姓名)为供应商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
目(项目编号
)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附:身份证正反面
74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正反面
75
附件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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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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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员工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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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信誉要求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
(1)在磋商截止时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网页截图);
(2)在磋商截止时间,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网页截图);
(3)在磋商截止时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网页截图);
(4)在磋商截止时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提供承诺或网页截图);
77
附件五 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保证在资格审查及磋商过程中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没有弄虚作假行为。不存在克隆证件、挂靠、出借(卖)资质等违法
违规行为,如在磋商过程监管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克隆证件、挂靠、出借(卖)
资质等行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有),给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
二、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无行贿犯罪,且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我方承诺已经仔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三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采购合同中所有要求,我方有承接此项目的能力,可以确
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如因我方给采购人或项目造成影响的(被投诉、或被采购人
上级领导、上级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通报、批评、问责等情
形及导致成交后项目成果达不到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无条件更改,
更改后需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供应商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合同
价款,且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全
部由我方承担。我方自愿接受相应行政机关给与的行政处分。
五、我方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服务期限的需求。
六、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完全响应采购合同中的付款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承诺)
以上任何承诺出现问题,我方自愿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并全额退还采购人
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且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质保金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我方,
且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全部由我方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其他供应
商中递补选择成交人。
特此声明。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法人/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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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诚信履约承诺函
(填写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承诺,我公司全面、真实、有效的履行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约定,
不存在“有效期撤销文件、无故放弃成交、弄虚作假、串通响应、不交履约金、
不签订合同”等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如我公
司违背本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向当即采购人指定账户转
入相当于本项目预算价金额 2%的费用作为对采购人采购损失的补偿。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其他资格证明及评审所需材料
79
格式 3 投标人提供的劳务服务方案情况(格式自拟)
80
格式 4 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81
格式 5 考核、培训措施(格式自拟)
82
格式 6 从业人员资料(格式自拟,需包括从业人员各种资质证件)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83
格式 7 配餐优势说明(格式自拟)
84
格式 8 企业业绩情况
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主要内
容
合同服务周期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
时间
备注
1
2
3
4
5
……
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具体以评标办法章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具体年
份时间要求见评标办法章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
格 式 9 业主服务评价(格式自拟)
86
格式10 劳务人员配置表
(参考采购需求中人员最低配备表自行增行,需不低于采购需求最低人员数量及岗位配置,可超需求配置)
劳务人员配备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工作内容
要求
1
2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87
格式11 其他(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88
格式12 响应报价
致: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根据贵单位发布的磋商公告和采购文件,我方报价为食堂餐费总
收入的
%(不超过30)。
我方认可并承诺,如我方中标则贵单位向我方结算的劳务费如下:
劳务费=食堂餐费总收入
×30%-(能源费+零星维修费+易损易耗品采
购费+油烟管道隔油池清洗费+其他经采购人确认的运营必需支出),
且不高于我方投标报价比例,如有差额则差额部分由我方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