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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社区门前广场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JSZC-320111-NJZT-G2026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采购条件
本明发社区门前广场修复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5.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明发社区门前广场修复工程。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明发社区门前广场修复工程
明发社区门前广场修复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一月 的财务报表或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 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 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 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社保机 构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 缴费证明(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4月 21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1)企业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纸质材料文件费 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燕城大道1号招商花园城 A3 栋 30 楼
7.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2预算金额:15万元
7.3 最高限价:14.90106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4 采购需求:明发社区门前广场修复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及相关附 件。
7.5工期:30日历天。
7.6 所属行业:建筑业。
7.7 勘察现场及答疑:本项目采购人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开通会员可解锁*上 午 10:00-11:00 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踏勘现场。未踏 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因此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 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分析,在后续的采购活动中,对采购文件所 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7.8本项目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cg.com"发布公告, 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9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 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 =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 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 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 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 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 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 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 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10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文件3份(1正2副)、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 为盖章版扫描件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副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 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 人: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 |
|---|---|---|
| 址: 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柳州北路10号 | ||
| 八: | 周工 | |
|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子 邮 件: 252819836@qq.com | ||
| 标 系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南京泽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燕城大道1号招商花园城 A3 栋 30 楼 联 人: 许工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 盖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