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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钲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路由器原材料塑胶外壳框架协议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1.
征集条件
1.1
本次征集项目宜宾钲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路由器原材料塑胶外壳框架协议供应商公开
征集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宜宾钲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本项目塑胶外壳框架协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
2.
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宾钲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路由器原材料塑胶外壳框架协议供应商公开征
集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
2.2.1
本项目采用资质及综合能力准入制(不含价格评审),根据要求公开征集框架协议服务供
应商。
2.2.2
征集范围:塑胶外壳。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9)参选人在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
(10)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11)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注:参选人与其他参选人之间获取征集文件IP地址不可重复,凡经征集人查实存在获取征集文
件IP地址重复的作否决处理,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2
类似业绩要求:
参选人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公告发布之前,1个塑胶配件生产销售业绩,佐证材料提供合
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对应合同的收款证明(如:发票或经甲乙双方盖章的对账单或银行转账回单等);
3.3
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认定);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参选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三江集团体系内的征集项目中,因相互串通参选被评审
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否决参选,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②无故放弃中选资格(参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故放弃中选资格),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③提供虚假业绩、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中选,并经查实,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④在三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期内被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
注:本次征集存在以上情况的参选单位详见征集人提供的名单,若本次征集过程中有参选人因相
互串通参选、无故放弃中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征集人将其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江集团体系所有单位有权在1年内禁止其参加任何形式的采购活动。
3.4
本次 不允许 联合体参选。
4.
征集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征集文件及其它资料。
4.2
征集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4.4
答疑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 00分前。
5.
报名截止时间
5.1
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
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
5.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6.
参选保证金
6.1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 0 元,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逾期将不能以任何方式缴
纳参选保证金)。
注:此项金额若为0,则为无需缴纳参选保证金。
6.2
本项目允许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其一)
现金缴纳(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6.2.1
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收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须在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开户单位: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叙府路支行;开户账号:以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6.2.2
缴纳程序: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
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我要投标”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6.2.3
注意事项
(1)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兼容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另,区域性的地方银行存在不能
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
应商投标》,或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3)供应商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
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
6.3
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供应商须按照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
平台设定的流程向承保机构申请投保(投保金额须与本项目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出具电子保函(保单)。
6.4
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6.4.1
征集人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征集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供应商缴纳账户。
6.4.2
有下列情况的,参选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参选文件的。(2)在参选过程中,参选人违背自己的参选承诺的。(3)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由于中选人原因未按本征集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的。(4)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选结果的。(5)在参选活动中,参选人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的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6)参选人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三江集团后台显示未成功下载采购文件仍然递交参选文
件的类似情形。
(7)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征集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参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
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且同时参选的。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开户单位:宜宾钲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支行账号:2314 5064 0910 0095 565
交款时间要求:框架协议签订后完成第一次加工/供货后,5个工作日内(如中选人在加工/供货
后,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因中选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工/供货工作的,因此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违约金,征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由此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数额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征集人可以另行追索。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完成履约合同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征集人:宜宾钲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宜宾临港经开区哈工大宜宾科技园1栋宜宾钲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女士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人:杨老师
监督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