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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石颈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微
利)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廉江市石颈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微利)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
江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 1 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5 工程预算
总造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205755.67 元)。”现更
正为“2.1.5 工程预算总造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205755.67 元,暂估价为 86000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 8 页 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2.1.7 工程预算总
造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205755.67 元)。”现更正
为“2.1.7 工程预算总造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205755.67 元,暂估价为 86000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 13 页 2.11 招标控制价:“经审定的本工程招标
控制价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205755.67 元,暂估
价为 86000 元(如有),暂列金额为 / 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
标控制价中给出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项目金额、暂估价(如有)、暂列金
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现更正为“经审定的本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205755.67
元,暂估价为 86000 元,暂列金额为 / 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
标控制价中给出的安全生产措施费项目金额、暂估价、暂列金额报价,
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原招标文件第 7 页 1.2.6 其它要求:“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
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为准,
缴纳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缴纳方式为转账。”现更正
为“/。”
五、原招标文件第 30 页附表 2.2 商务标评分标准表:本项目招标
文件中商务标评分标准表序号标注出现笔误,原标注“序号 1、2、3、5、
6”现更正为:“序号 1、2、3、4、5”,对应各序号的评审因素、分值、
评审标准均保持不变,无其他实质性调整。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本项目更正公告内容
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项目更正
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造
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廉江市石颈镇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