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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2026GZBC-ORGCODE-0108)(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原条款3.2资质要求:具备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其中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应额外提供证监会备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证明材料: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制件或市级及以上财政局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其中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额外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制件及经证监会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名单截图(http://www.csrc.gov.cn/csrc/c100102/c7634699/content.shtml)并加盖公章。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联合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财资〔2020〕114号)要求,将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以上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制件或市级及以上财政局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其中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额外提供经证监会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名单截图(http://www.csrc.gov.cn/csrc/c100102/c7634699/content.shtml)并加盖公章。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