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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西部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西部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开通会员可解锁*-931842)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则徐、金洲、大宁、博涌、村头、南栅、镇口、树田、虎门寨等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造老旧建筑等设施227940平方米,配套建设城中村范围基础设施,包括新建或改造配套道路25.73公里,建设停车泊位2018个,配套充电桩403个,积水点整治4个,拆除重建垃圾转运站1座,升级优化垃圾转运站24座,新建及改造雨污管道、公共厕所、消防设施、排水设施、路灯照明设施、三线整治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21082.7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50979.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90.78万元,土地使用费36174万元,预备费21438.4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虎门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由东莞市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六、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理顺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西部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债相关事宜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党政综合办复〔2026〕62号)、《关于征求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西部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意见的复函》(虎更函〔2026〕195号)、《关于征求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西部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意见函的回复》(虎财审复〔2026〕8号)。 八、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