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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糖料甘蔗产业发展,大力推广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稳定蔗农经济收益,稳步扩大糖料甘蔗种植面积,推动江城县蔗糖业高质量发展,县农科局牵头起草了《江城县2026/2027年榨季糖料甘蔗种植扶持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方成杰,*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jcxny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江城县2026/2027年榨季糖料甘蔗种植扶持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江城县2026/2027年榨季糖料甘蔗种植扶持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巩固江城县蔗糖产业发展基础,稳步扩大糖料甘蔗种植面积,促进蔗农增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我县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2026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甘蔗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5〕14号)、《中共普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洱市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普农领发〔2025〕20号)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江政发〔20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甘蔗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2026/2027年榨季扶持新植糖料甘蔗4万亩。
二、支持政策
(一)执行上级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对应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良种补贴
(1)补贴对象。在江城县糖料蔗种植规划范围内的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2)补贴标准。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每亩补贴330元;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甘蔗组培脱毒种苗、甘蔗温水脱毒种苗和甘蔗新品种原种)的按新植面积每亩补贴600元。同时,继续实施糖料蔗健康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实际,探索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3)品种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前通过省级审定的糖料蔗品种,*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通过国家登记的糖料蔗品种。
(4)种苗来源。种植主体从农业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种源引种。
(5)补贴方式。采取先种植、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按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兑现补贴政策。
(6)实施步骤。一是保障种苗供给。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由制糖企业调配供应,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参与协调服务,确保种苗供应充足。二是组织种植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种植任务,6月底前完成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并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逐级上报备案。三是发放补贴资金。每年7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组织,制糖企业参与,依照验收实绩,制定补贴发放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补到户。
2.良法补贴
(1)补贴对象。在江城县糖料蔗种植规划范围内的糖料蔗种植主体或机械化作业主体,包括蔗农、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实际作业者。
(2)补贴范围。对机械化深翻开沟及标准化种植、宿根保墒管理技术、机械化联合收获、分布式机械收获环节给予补贴。其中,宿根保墒管理技术补贴认定要点为:收获后清园、破垄松蔸覆土、甘蔗除草宽膜全膜覆盖、一次性农药化肥同施和地膜回收(地膜回收率不低于80%,使用可降解地膜的除外);分布式机械收获补贴认定要点为:整杆式割铺(割堆)收获、机械剥叶。鼓励探索蔗梢种业化、蔗叶资源化利用。
(3)补贴标准。机械化深翻开沟及标准化种植(1.1米及以上行距)补贴130元/亩、宿根保墒管理技术补贴100元/亩、机械化联合收获补贴65元/吨、分布式机械收获65元/吨。
(4)补贴方式。采取先实施、后补贴的方式,按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兑现补贴政策。
(5)实施步骤。一是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补贴流程:首先核定面积。与糖料蔗良种补贴同步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完成面积核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备案。其次核定补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核定补贴对象的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补贴金额。最后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将核定情况报县财政局。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补到户。二是其他机械化作业补贴流程:补贴对象在完成机械化作业并经糖厂农务人员现场审核后,于30日内向作业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作业补助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报县财政局。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2〕22号)等文件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补到户。
(二)支持糖料基地台面整形改造
1.支持对象。在江城县糖料甘蔗种植规划范围内的糖料甘蔗种植主体或机械化作业主体,包括蔗农、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实际作业者。
2.整形标准。开挖蔗地的台面宽度需达到4米及以上,遇特殊情形可因地制宜,适时优化调整。
3.投入标准。新开挖蔗地或原有台地整形改造,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超过500元/亩的标准核算台面整形改造费用。
4.申报程序
(1)各乡(镇)、村、组宣传动员;
(2)种植主体向蔗地辖区村集体提出申请,并签订合作协议;
(3)村集体向乡(镇)申报;
(4)乡(镇)立项实施。
5.相关要求
(1)江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种植糖料甘蔗需进行台面整形改造的,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并签订合作协议,上报各乡(镇)收集汇总并设计立项后,由各乡(镇)组织实施项目,改造完成后交付农户种植管护。
(2)流转土地种植糖料甘蔗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其他实际种植者,需进行台面整形改造的,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再由村集体向乡(镇)申报。
(3)需要进行台面整形改造的所有种植主体需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出申请。
(三)甘蔗单产提升奖补
1.申报主体。在江城县糖料甘蔗种植规划范围内种植糖料甘蔗的江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补贴标准。2026/2027年榨季,平均亩产达到5吨及以上的,按照实际产量奖补50元/吨,单户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补贴产量以江城中云糖业有限公司实际过磅的入榨甘蔗和种苗甘蔗数量为准。享受占补平衡种植管护补贴期间的地块,不再重复享受该产量补贴。
3.补贴方式。榨季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江城中云糖业有限公司将产量数据反馈至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开展核实核查工作,确认产量数据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汇总核算,再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申报并发放补贴资金。
(四)保险政策支持
1.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全县年度保险费80万元由政府承担,种植户无需缴费,甘蔗保险金额为1827元/亩。
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为35元/亩,其中种植户自付7元/亩(占总保险费的20%),保险金额700元/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村三级要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风险防控。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核实,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虚报面积或产量等,一经查实,全额追回奖补资金,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充分运用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甘蔗种植,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积极申报。
(四)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统筹,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科学谋划布局,建成一批成效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糖料甘蔗基地。
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操作细则、特殊情形等,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