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凉水井安置小区三四期68处营业房出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14
发布于
四川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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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均处于空置状态、按现状单个出租。子标的具体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年度租金递增比例及房屋履约保证金标准

1.年度租金:成交价为首年度租金;

2.递增比例:不递增。

3.房屋履约保证金标准:首年租金的30%。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期间不计利息。

三、优先承租权及行权方式

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四、经营业态

本次出租标的限制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丧葬相关业态其他经营业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五、房屋装修

承租人进场装修前,需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行业审批通过的装修手续送至出租方备案,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装修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及安全责任。

六、实地查看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水电气安装、经营业态范围、进场装修规定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合同签订: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房屋移交: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

九、拒签合同处置

竞租成功后,意向承租方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出租方有权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十、其它披露事项

1.承租方经营具有特殊消防规定的产业,需自行去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消防等相关强制性规定手续,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承租方自行负责水、电、气(申请)安装上户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费用及物管费等因经营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淫秽等物品及其他违法活动。涉及承租方经营相关的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租赁门面所经营业态,须符合国家噪音等环保相关规定。

5.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6.其他信息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7.本次招租过程中所涉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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