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幼专附属幼儿园630KVA高压、低压新装项目竞价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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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宜春幼专附属幼儿园630KVA高压、低压新装项目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76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禄雪梅 1808564****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8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采购单位: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描述:详见附件清单,需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次要参数要求: 1批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买家留言:该工程在学校附属幼儿园(硒月大道锦湖苑小区旁),请商家参考附件工作量清单,并到幼儿园现场勘察调研后确定或自拟施工清单,必须满足或优于附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全部要求,也可以根据现场勘测后优化调整清单,在控制施工成本的前提下确保质量和安全,确保建设后幼儿园电力能够正常运转。 不接受只报总价,竞价金额不能超过38万。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包含设计施工费、设备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与履约本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合同履约过程及结算时,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附件: 附件1承诺函.docx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630KVA高压、低压新装项目采购清单.xlsx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宜春市 袁州区 湖田镇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送货备注: -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2)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价文件的规定对每一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并整理好原件中标后备查,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具体要求 1.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同类型项目经验,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到本单位现场勘察,并了解所有产品的设计要求及安装位置,供应商勘察后根据项目要求设计图纸,并且要符合我方的设计理念要求。报名参加现场勘察的供应商需与主办方提早电话联系预约(联系人:禄老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请报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到我单位勘察,(勘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候)。 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应充分与采购单位协商沟通,与采购单位确认清楚后方能制作。 3.交付时间:工期30天内。 4.付款进度和方式:按照宜春幼专资产采购办法进行,项目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价的70%,经审计决算后付至审计决算价格的100%。 5.供应商所使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低压电缆、高压电缆和变压器,必须通过CCC认证,并提供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及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供应商所提供的变压器和高压电缆必须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该报告必须由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且报告首页须同时加盖CMA或CNAS两个章。供应商未提供、提供不全或资料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6.可以参考竞价附件中项目清单明细表上传报价,也可以根据实际调研来拟定施工清单,不接受只报总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包含设计施工费、设备材料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与履约本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合同履约过程及结算时,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质量保证和要求(提供质保承诺函) (1)质保期:3年 (质保时间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附有合法、合格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等资料及物品,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行业标准及环保要求。 (3)供应商按国家规定及生产厂家和响应文件提供的质保内容提供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其费用,属于人为损坏的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具体要求 8.售后及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1)全方位技术支持; (2)每半年定期现场回访; (3)7*24小时电话响应; (4)发生零散换购需求及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成补购、换购、订做、重做等工作。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5)质保期内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9.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品、生产、运输、装卸、调换、税费、保险、劳务、验收、维护、售后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2)本项目所涉及的生产、运输、装卸、验收、人员、交通、维护、售后等一切相关的所有安全和意外事故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发现全部或部分产品在数量、质量、技术参数、规格等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规定的要求和时间,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供应商在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若我单位发现任何虚假资质或虚假响应事项,我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上报至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品,不得是翻新或二次销售产品。 11.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产品、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施工费、税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3.在质量保证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14.质量保证期内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用户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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