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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品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xzfwk@163.com
| 项目名称 |
江西品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火炬大道293号 |
| 建设单位 |
江西品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江西博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品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材料生产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上饶高新区火炬大道293号,总占地面积7000m2,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5条普通涂布生产线、1条UV生产线,以PVC膜、铜版纸、PET膜、PP膜、BOPP膜、白硅纸、铜板离型纸、格拉辛硅纸、双硅纸、溶剂型丙烯酸酯胶水、水性油墨、乙酸乙酯、UV胶等为原辅材料,经配胶、搅拌轴清洗、过滤、涂布、烘干、印刷、UV固化、电晕、贴合、冷却、收卷、检测、分切、复卷等工序年产车身贴膜2600万㎡、冷裱膜1200万㎡、标签200万㎡、电子胶带220万㎡、双面胶420万㎡、背胶PP360万㎡,产品质量执行江西品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企业标准《江西品阳新材料有限公司质量控制计划》(JXPY-QA-04-001)要求。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411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有机废气、臭气浓度、RTO燃烧尾气),收集后采用RTO燃烧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配胶、清洗、涂布、烘干、UV固化、印刷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建设单位在涂布机头、配胶、印刷设备、清洗上方设置集气罩,烘干、UV固化过程设置密闭管道,同时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有机废气。DA001有组织排放的TVOC、非甲烷总烃(NMHC)、甲苯、苯系物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严者要求,甲醇、RTO天然气燃烧尾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乙酸酯类(乙酸乙酯)排放满足上海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未经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进行控制。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规模20m3/d)预处理后满足广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广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丰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普通涂布线、UV涂布线、印刷机、复卷机、分切机、空压机、RTO燃烧机等设备,噪声源强70~90dB(A)。 通过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900-003-S17、900-005-S17)、不合格品(900-003-S17、900-005-S17)、废包装材料(900-003-S17、900-005-S17)、废陶瓷蓄热体(900-099-S59)、废保温材料(900-006-S59)、生活垃圾(900-001-S61、900-001-S62、900-002-S62)、废包装桶(HW 900-041-49)、废润滑油(HW 900-214-08)、废油桶(HW 900-249-08)、废含油抹布、擦拭抹布(HW 900-041-49)、废UV灯管(HW 900-023-29)、废滤渣(HW 265-103-13)、废过滤网(HW 900-041-49)、废保护袋(HW 900-041-49)、清洗废液(HW 900-402-06)。 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擦拭抹布、废UV灯管、废滤渣、废过滤网、废保护袋、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陶瓷蓄热体、废保温材料收集后委外综合利用。同时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总面积为30m2,并贴有危险废物标志;设置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总面积为25m2,一般固废在厂内储存时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相关要求。 5、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治地下水及土壤受到污染,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普通涂布车间、UV涂布车间、印刷车间、配胶车间、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对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厂房其他区域(除办公室以外)进行一般防渗;对办公室进行简单防渗。在厂区下游设置1个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监测时如发现水质异常,应及时按要求对场址地下水防渗、防腐措施进行调整,杜绝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并且制定相应的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樟树丰,距离项目约234m,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