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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批前公示反馈意见的答复
等级面粉厂宿舍业主: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位于裕华区建设大街以东、南二环以南,用地性质为高等教育用地。该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公示期间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裕华分局收到等级面粉厂宿舍业主反馈意见多份,我局高度重视,于****年*月*日、*月**日会同裕华区裕翔街道办事处先后*次组织召开了由业主代表、河北师范大学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就公示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解释答疑,现就涉及我局职责有关内容再次答复如下:
一、关于日照分析
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日照计算技术规定》第七条,《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等级面粉厂宿舍用地东侧拟建学生公寓建筑高度的*.**倍距离的扇形阴影区域(从*点太阳方位线至**点太阳方位线的区域)为日照计算分析范围,等级面粉厂宿舍主日照承载面(南面)上的居室窗户未进入被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不作为被遮挡建筑纳入计算。
二、关于地下车库与面粉厂宿舍的间距
为避免新建建筑地下工程对现状建筑的影响,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学生公寓项目地下车库距离现状等级面粉厂宿舍应为**米,实际为**.**米,满足退距要求。
三、关于方案优化
经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多轮沟通,充分结合等级面粉厂宿舍业主诉求,在****年*月**日公示总平面图基础上,最大限度压缩东侧建筑间距,在满足消防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建设方案整体东移*米。原方案*#学生公寓高层西侧与现状等级面粉厂宿舍建筑间距为**.**米,调整后为**.**米;原方案地下车库坡道距离现状等级面粉厂宿舍为**.**米,调整后为**.**米。
四、其他意见
对反映的基坑施工、小区通风等问题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下一步我局可按规定依申请办理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