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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市港口基础设施维护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市港航局组织完成了****年度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单位、检测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市港航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号)提出书面申诉或投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或投诉材料需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瑞成,联系电话:***—********。
****年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公示)****.*.**.xls
****年维护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公示)****.*.**.xls
****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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