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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长沙有色院采选冶综合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康庭园**栋长勘院实验室*楼 |
| 建设单位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公示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在雨花经济开发区康庭园 ** 栋长勘院实验室 * 楼,建设长沙有色院采选冶综合实验室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火法实验室、湿法实验室、选矿实验室等,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清洗容器废酸、实验废液、选矿实验过滤水、实验室一次清洗废水须分类收集,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不外排;实验室二次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中和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雨花水质净化厂。 二、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配套的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对实验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三、大气环境影响环境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火法实验废气经一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后,由通风橱收集引至楼顶喷淋塔洗涤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湿法实验酸雾、选矿实验粉尘收集,经喷淋塔洗涤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选矿实验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喷淋塔洗涤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 四、固体废物影响环境措施 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台账。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会处西北角康庭园*栋*楼北厅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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