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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号)、《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号)要求和宣威市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相关规定,为做好****年度宣威市建筑工程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委评审计划
按照宣威市****年度建筑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计划,宣威市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确定为****年*月底,履职年限统一计算到****年**月**日,初评委负责审核评审初职资格。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方式
报送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述工作日上午*:**—**:**,下午*:**—*:**,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宣威市向阳东街幸福城C区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
报送方式: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程序报送,不接受未按程序要求报送的材料,各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的申报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
(注:此版为删减版,完整版及相关附件请自行到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下载)
宣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