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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养护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号)工作安排,****年度贵州省公路养护市场设计、施工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请各评价主体进一步核实评价原始数据、结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省公路局反馈。被评价的设计及施工企业如发现评价结果有计算差错,可直接向省公路局反馈;如对评价原始数据有异议,应在公示结束前向相关业主单位进行书面申诉,如对业主单位的答复不接受的,可进一步向省公路局申诉。
二、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向省公路局申诉,申诉材料应包括申诉人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申诉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申诉人本人签字。
受理机构:贵州省公路局养路工程处,联系电话****—********。
附件:*.****年度贵州省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pdf
*.****年度贵州省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明细表.pdf
*.****年度贵州省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pdf
*.****年度贵州省公路养护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明细表.pdf
贵州省公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