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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戴金起、李飒飒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莱西市姜山镇海星南路**-*号*栋*单元***的不动产证书遗失,证号为:鲁(****)莱西市不动产权第*******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 戴金起、李飒飒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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