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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截至****年**月**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甘肃省地方标准及****年**月**日前下达且尚未完成的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集中复审,经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复审评估并向社会公示,现做出以下复审结论:
《杜梨育苗技术规程》等***项地方标准“继续有效”,《地理标志产品靖远羊羔肉》等***项地方标准“修订”,《白刺容器育苗技术规程》等***项地方标准“废止”(见附件*);《公路隧道防排水技术规程》等**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终止”(见附件*);复审期间已完成修订地方标准**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公告;复审结论为“修订”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订,*年内完成修订立项,逾期未完成且无特殊理由的,将予以公告废止;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推进标准实施。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复审结论为“继续执行”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起草单位尽快完成标准起草工作;复审结论为“终止”的,该计划不再执行。
附件:
*.甘肃省地方标准复审结论
*.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复审结论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