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经实地核查,滨州惠升图书销售中心(个人独资)出版物发行单位涉嫌在注册地址处无真实固定的经营场所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找到法人代表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现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违规情况进行整改。但由于你(单位)查无下落、注册登记的法人电话失联,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无法将该文书送达,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单位)可以到滨州市沾化区新闻出版局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原件,并在期限内做好整改。逾期仍未改正的,将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由发证机关撤销你(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滨州市沾化区新闻出版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