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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建设函〔****〕**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山东滨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bin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天。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对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来函咨询。
联系方式:滨州市黄河五路***号,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设计科,****-******* >****-*******。
附件:附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表*.pdf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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