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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办公楼、院内路面及管网等附属项目维修改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办公楼、院内路面及管网等附属项目维修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2379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办公楼、院内路面及管网等附属项目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以中标后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概况: 具体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信誉要求: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②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行政处罚不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明确在投标禁入期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满足《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 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2.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根据藏建招〔2025〕113号文件《关于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的指导意见》,中标后可结合实际协商执行。5.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应在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若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各标段)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6.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7.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必须全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单位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规格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①本项目涉及的电梯采购安装允许分包,被分包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且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采购文件格式)及资质复印件】②投标人选择不分包的自身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③投标人选择分包的,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电梯采购安装金额不得超过 26万元。中标方仅对电梯采购安装和内部装饰分包,委托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架设,相关资质、方案、验收及特种设备登记手续由施工方统筹报审,纳入总包管理。分包履职须在甲方监督管理下执行。(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4)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22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拨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