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供电工程项目监理年度打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3
发布于
江苏扬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CGDLGK-2026003

2.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型供电工程项目监理年度打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发改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670号文收费标准的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有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

(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招标代理部获取。

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的PDF版(盖章版),U盘形式(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