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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对鄯善县蒲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12”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06时10分,在鄯善县鲁克沁镇英夏村2组与阔尼夏村路口前路段发生一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令第196号)有关规定,经报请鄯善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等相关单位组成,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报告,*开通会员可解锁*经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鄯善县蒲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1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鄯政复〔2025〕162号),评估组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鄯善县蒲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由鄯善县交通运输局给予鄯善县蒲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60000元,已缴纳完毕。
四、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鄯善县蒲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是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警示和集中培训,二是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和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收紧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监控人员在岗值守制度,对超速、疲劳驾驶、遮挡摄像头等违规行为当日通报处罚、从严管控车辆运行动态,杜绝人为安全隐患。三是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岗位责任。结合事故暴露的管理漏洞,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从严考核、从重处罚、层层压实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人员、车主和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形成闭环管理。
(二)事故有关监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1.鄯善县交通运输局
鄯善县交通运输局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全面强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管理,围绕有效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发生,从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管执法等多方面严格落实防范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力度。 第一时间对辖区内 5 家线路客运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车辆动态监控、驾驶员安全教育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二是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指导各客运企业逐项梳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推动企业修订完善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组织各客运企业深入学习《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红线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维护保养及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等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驾驶员资质合规。四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以 "5・12" 事故为典型案例,组织辖区客运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同类隐患,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
2.鄯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巡逻管控。针对 "5・12"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立即调整勤务部署,将鲁克沁劳务市场及周边路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列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频次和密度,实行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模式,紧盯早晚高峰、节假日等关键时段,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及时发现和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二是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严管严查不动摇,聚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违规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累计检车车辆1179辆次,查处无证驾驶2起,超员载客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7起。三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民警深入劳务市场、客运企业、农村、学校等重点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案例警示等方式,开展 "面对面"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讲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危害性,提升驾驶员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500余份,发布各类提示信息29条,曝光典型违法行为6次。四是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口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道路标识标线、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各乡镇排查整改各类交通安全隐患113处安全隐患台账,推动整改完善,从源头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3.鲁克沁镇政府
一是压实责任、健全机制。构建镇政府统筹、派出所牵头、各站所协同、村(社区)主抓的道路交通治理格局,建立月度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专题会议制度,由镇主要领导主持,定期复盘形势、通报隐患、部署工作,层层压实行业、属地、企业三方责任。二是多维宣传、强化劝导。依托升国旗仪式常态化开展阵地警示教育;节假日及早晚高峰组织村干部、联户长在重点路口设劝导站,派出所4个警务站在主干道定点值守、流动巡查,重点劝导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底,联合交警大队开展集中宣讲85场次,覆盖群众15857人次,发放宣传单1100余张。三是拉网排查、整治隐患。镇政府联合派出所每月开展全域道路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限期整改、闭环销号。累计排查道路安全隐患65条、风险隐患路口73个,安装减速带179处(1166米)、限高架5座、爆闪警示灯17个、交通信号灯4处,持续补齐道路安防设施短板。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被评估单位能够依照鄯善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开展工作,行业监管部门与事故涉事企业均严格落实批复事项要求,完成了事故责任追究、防范措施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各行业领域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