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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本级相关预算主管部门,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进一步落实采购人履约验收管理责任,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结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和你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于5月15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mgcztcgc@163.com,逾期未反馈视同为无意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范本(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内置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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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政府采购处 王 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斌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