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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网上竞价 山东 - 青岛市 - 胶州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胶州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招商接待中心标箱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绿化工程部分资产处置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山东 | 地区 | 青岛市 - 胶州市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胶州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招商接待中心 | ||
| 所含内容 | 绿化招标绿化工程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 项目编号 | QD2026DF100281 |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胶州市临空经济示范区招商接待中心标箱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绿化工程部分资产处置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临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null |
| 交易机构名称 | 青岛产权交易所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476.3281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 受让方需将地面附着物绿化工程部分所有能迁移的标的物迁移走,所需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 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报名,视为对转让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权利负担。 3. 本次资产转让拆除设备费用、装运费用以及青岛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 受让方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交付手续,并于10日内将物品清运,自办理交付手续后标的物的安全等保管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 受让方自行从现存放地点归集搬运转移。 6. 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物使用或处置相关的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并依法依规使用或处理。 7. 在标的物拆除及迁移时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 在标的物拆除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及灭失部分均由受让方进行清理及运输至市里指定的垃圾处理站,在拆除完毕后受让方负责将拆除现场打扫清理,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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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llhzb.com/view/511/9Sj4qZ0BMqitpwL5Rz0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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