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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善儿童居住护理条件,保障孤残儿童身心健康,提升康复护理专业化水平,筑牢儿童生活安全防线,九江市儿童福利院现需采购一批集护理、康复、安全与舒适一体的护理床。现根据实际情况将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市儿童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芳兰路23号(九江市儿童福利院)
3.项目预算:8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圆整)。
二、项目采购内容
护理床数量共计25张。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九江市儿童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需求》。
三、采购方式
采取线下报价、均价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完成直选流程。
四、报价单位要求
1.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持有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能按照市儿童福利院选中的护理床规格、参数要求,在电子卖场上架对应产品。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为确保产品适配市儿童福利院实际使用场景,供应商须安排专业人员实地到九江市儿童福利院查看、测量场地及安装条件,结合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护理需求,出具可行性安装及使用方案。未进行实地踏勘或未提供有效方案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6.供应商一旦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公告全部条款,并承诺实质性响应本公告所有要求,自愿接受本公告相关规定约束。
五、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本公告及报价单的总体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能够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并承诺提供≥1年免费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损坏部件;接到维修通知后,响应时间≤24小时,偏远地区≤48小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影响康复护理工作。
七、提交文件要求
根据采购需求附件(自行下载打印,不得修改内容),逐项列出单价并汇总出总价,并附品牌、规格、图片样式等相关信息。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等。
2.报价表(费用需包含运输费、税费、安装等全部费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九江市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响应参数需求的材质、环保相关检测报告。包括参数所标注板材、油漆等主要材料。
6.递交文件不限于以上内容,需盖公章密封,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地址。
7.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价材料。
递交地点: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芳兰路23号九江市儿童福利院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芳兰路23号九江市儿童福利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江市儿童福利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九江市儿童福利院护理床采购项目需求表.docx
附件2 九江市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3 现场踏勘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