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星海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光伏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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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宁夏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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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星海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光伏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星海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光伏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石嘴山市运浩市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涉及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街道)、长胜街道(乡镇)和沟口街道(乡镇)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供热,共计5786户,总人数为19058人,总供热面积为705782.73平方米;建筑均为单层住宅,砖混结构,屋顶为平屋顶局部为坡屋面,外墙无保温,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不满足50%节能率的要求。项目共计安装空气源热泵5786套,分布式太阳能发电50MW,20%发电量用于可再生能源供热,80%发电量上网。安装8台2500kVA变压器和3台2250kVA变压器。

2.2建设地点:大武口区星海镇。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对应项目一期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建设规模

本次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中的16MW建设容量(约占总体规划50MW的30%),具体包括:

建设内容

规模

备注

分布式光伏预计发电16MW

配套变压器及并网设施按16MW配置

空气源热泵暂不纳入本次范围待后续专项资金到位后另行招标

(二)具体工作内容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前期及建设期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能源管理协议、项目备案(一期)、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并网验收手续、购售电合同签约等公共关系协调。

(2)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3) 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光伏所需的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并网柜等)的采购、运输、仓储、检验。

(4) 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加固、防水处理、光伏发电及并网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送出线路工程施工、设备试验、并网调试等。

(5) 生产准备及试运行:包括备品备件购置、工程及设备试运行。

(6) 竣工移交:包括调试及试运行、消缺、专项验收、工程验收、并网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生产、质保期服务等。

(7) 其他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用电、临时占地租用、档案整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

(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内容:

以下内容待后续资金到位后另行招标,不纳入本次合同范围:

剩余40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5786套空气源热泵设备及安装工程;

8台2500kVA及3台2250kVA变压器(一期16MW配套变压器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本工程为一期工程,中标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预留二期工程(40MW光伏)的接入接口和扩容条件。

(2)如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增加建设容量,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据实结算。

2.4 计划工期:1年。计划 2026 年 6 月 1 日项目整体开工,2027 年 5 月 31 日前并网投运。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岗项目。

3.3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

3.4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岗项目。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得超过 2 个,且成员方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

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对内、对外的权利、责任、配合、管理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附件;

备注:联合体投标报名的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下载“【操作手册】联合体投标报名操作手册(二期系统)”进行查看具体报名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8 时 00 分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运浩市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一站沙湖古镇16-4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A座7楼

邮编:753000

邮编:750001

联系人:郭琰

联系人:樊宁坤、郭尧、柴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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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4*开通会员可解锁*87001001]大武口区星海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改造项目-光伏安装工程EPC总承包.N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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