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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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03
发布于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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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稻机械化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农机方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资源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水稻生产基地。

二、遴选条件

(一)基地主导产业为水稻种植,连片水稻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土地权属清晰,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限10年及以上。

(二)申报经营主体依法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正常运营3年以上,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延伸水稻产业链发展的基础条件与经营能力。

(三)具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装备,耕、种、管、收各环节配套作业机械不少于1台,能够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

(四)2026年度计划购置新机具、配套农业设施,当年基地各类投入总额30万元以上。

(五)经营主体法人代表经营管理能力较强;拥有熟练操作农用无人机及各类农机装备的机手队伍,可面向全县开展水稻生产各环节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

(六)守法诚信经营,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失信等不良记录,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技术示范、观摩培训等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对照要求自主申报,按规定完整提交全套申报材料。

(二)审核评审:资源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组织项目工作组开展材料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综合择优确定拟入选主体。

(三) 公示认定:拟入选经营主体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

四、试验示范场所主要职责

(一) 2026年度示范展示1项及以上农机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开展水稻无人机植保、收割机机收减损等现场观摩、技术展示、农民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参训总人数不少于40人次。落实专人作为技术指导员,持续观察、记录、总结各项技术示范成效,建立规范完整的生产台账与技术示范档案。

(二)持续引进、试验、推广新型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新技术,将示范场所打造成为我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综合平台,以点带面提升全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夯实粮食安全农机科技支撑。

(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绩效资料收集、年度总结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报名表》(附件);

(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银行开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补充佐证材料(土地流转合同、现有农机清单等,便于评审核验)。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zyxnjzx@guilin.gov.cn;纸质材料后续另行通知报送。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海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报名表

资源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下载:

附件: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报名表.doc 资源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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