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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活动,我院将釆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廉洁诚信、服务质量优、采购代理工作规范的釆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我院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招标釆购任务,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遴选。
1.1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具备承担长沙市第三医院建设所需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
1.2遴选范围:长沙市第三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服务单位为8家,当合格投标人小于等于入围数量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大于入围数量的,按评审得分排序。
1.3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限内根据服务质量的考核,采购人保留调整入围采购代理机构数量和入围采购代理机构使用年限的权利。若国家及医院相关政策变化,我院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招标代理相关标准。遴选人发现投标人有造假行为,将取消投标人的入库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第三方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2024年或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1.4 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遴选;
2.1.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近三个月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 提供中国政府釆购网政府釆购代理机构注册备案的截图;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2.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遴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 4 月 29 日9:30时前在长沙市第三医院官网下载遴选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4 月 29 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第三医院行政楼226室。
4.2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遴选活动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应选。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五、遴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入选原则
遴选人依据遴选评委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入围候选人确定入围招标代理公司。评审结果,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分排序。综合得分一样时,遴选商务得分高的排在前面;遴选商务得分一样时,技术得分高的排在前面;技术相同的按报价低的排在前面,都一样时随机抽取,按抽取先后顺序确定为排名顺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及文件在长沙市第三医院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长沙市第三医院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联系人:张霞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遴选文件:长沙市第三医院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