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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RWZB-LY-2026-057-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龙岩市
本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25200元,招标人为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
(001 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药品采购项目(二次))的牧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AI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 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 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3"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或承诺函:供应商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 2024年度或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 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载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