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公开遴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商的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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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7
发布于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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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公开遴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商的公告(二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交通管理大队拟选取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商,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采购管理规范,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发布:

一、业主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项目概况

公开遴选4家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商,其中维修摩托车2家,小车2家。

三、服务内容

为我大队公务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四、报名条件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有关规定。

五、报名材料

(一)参加报名遴选企业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及行业服务证书等材料。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发布公告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注明摩托车、汽车或两项均报名)”、投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选聘办法

(一)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资格审查资料。

(二)通过资格审查后,经遴选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不超过2家中选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审查不超过2家时,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可作为本次中选的供应商。

(三)本次遴选结果由我大队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或邮寄到报名地址。

(二)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三)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73号交通管理大队三楼办公室。

(四)联系人:周警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特此公告。

附件1:纯电车常用配件报价清单

附件2:汽油车常用配件报价清单

附件3:摩托车常用配件报价清单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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