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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零排放改造项目环 境影 响评价第 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我公司”)委托新疆瑞泽天成环保新技术有限公司 承担了 “新疆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综合能源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零排放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新疆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 (综合能源产业区)污水处理厂零排放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项目地点:伊吾县淖毛湖镇 (4)项目内容 :更换 MBR膜装置、高效裂解催化填料、生化曝气盘等设备,购置反渗透装置、非均相催化氧化装置、超滤、蒸发结晶等设备,新建厂房2座,管架3.5公里,外管网16公里及配套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 7498.3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马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新疆瑞泽天成环保新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166824464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