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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93号)等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结合辖区实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yzhou0112@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明“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15号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金融稳定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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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