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广西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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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地点: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项目起于贺州市马江作业区,终于梧州市莲花大桥,整治河段涉及经过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以及梧州市苍梧县、长洲区和万秀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护岸工程、航标工程、配套工程及专项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鱼苗供货:在航道主体工程完成后,本项目增殖放流在2026年—2027年连续两年实施,2026年、2027年放流数量为平均分配总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各年度鱼苗需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运输至指定地点,鱼苗的生产、包装和运输等需符合相关规范及规定;投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开展本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并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2)效果评估:在鱼苗投放结束后,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增加桂江生物的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桂江水域的渔业资源结构,达到增殖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的目标;为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3 计划服务期:合同生效起至通过验收止,服务工作结束时间以项目验收通过时间为准,预计服务时间为1095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2009年第20号令)等国家、地区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标准要求,通过行业管理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验收。

2.5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应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含正在实施)1项内河渔业补偿(包括增殖放流)实施或效果评估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均应具有水产类(含渔业资源或水产养殖)或生态类(含生物或动物)或环境类(含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专业,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职称证明文件,并附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或养老保险等证明资料。*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作为渔业资源补偿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业绩,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以上证明文件/资料/材料须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和农业农村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

(2)自2020年起没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近三年来投标人因发生围标、串标、骗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被列入黑名单的,不能中标。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

(2)应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条件、信誉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各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约定承担各自的工作,且应具有从事分工内容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资格和能力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7)项目总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9 桂江航道工程共有两个渔业资源补偿项目,分别为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渔业资源补偿(含生境修复)项目和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项目,每个项目设1个标段,共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设定的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2个标段中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所投各个标段的人员、设备可以相同,但所投每个标段应该有独立的、完整的投标文件,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单独编制且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顺序安排: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渔业资源补偿(含生境修复)项目和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项目分别评标,先评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渔业资源补偿(含生境修复)项目,再评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项目;确定中标人顺序如下:先确定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渔业资源补偿(含生境修复)项目中标人,再确定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渔业资源补偿项目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6.异议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南路 193 号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邮编:

546800

邮编:

530029

联系人:

韦工

联系人:

王静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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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 22 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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