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偏远农村集中式供水一期(平湖标段)施工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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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28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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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偏远农村集中式供水一期(平湖标段)施工的招标文件 进行以下的补充通知如下:

1. 关于原招标文件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3 工期: 日历天(其中各 关键节点的工期: )1.1.4.5 缺 陷 责 任 期 (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期 ) :

现更正为1.1.4.3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 )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合 同 后 1

关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其他:15、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具体格式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格式”的“十七、其他资格材料(如有)”中(一)承诺书。现承诺书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若与招标文件内容、 先前发布的答疑纪要等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 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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