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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工程名称 |
蔡塘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二期)及管廊工程(监理)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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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9.5工程施工期间,委托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监理人增加相应监理人员的,监理人需无条件服从。新增的监理人员须经委托人认可,且委托人不再另行增补费用。监理人不服从委托人新增监理人员的,委托人视为该监理人员擅自离岗,并有权按照9.2条款中约定的相关规定计取违约金。”的内容进行删除。 二、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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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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