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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智能“两网融合”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化管理平台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6]A0900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E35*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1。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11日15时00分00秒至2026年4月1日23时59分00秒,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5.6其他资格条件: 无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智能“两网融合”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化管理平台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4月2日 09 时 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6 年4月2日 09 时 30 分00秒。
8.2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电子邮箱: /
传 真: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14层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
电子邮箱:769983116@qq.com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 址: 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信息)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招标项目名称 |
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智能“两网融合”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化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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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智能“两网融合”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化管理平台 |
1-1 |
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智能“两网融合”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智慧化管理平台 |
1 |
2952000 |
2952000 |
50000 |
|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不含试运行)完成合同约定的功能模块开发且完成初验,试运行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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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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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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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要求:不高于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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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四种方式之一提交至招标人或其账户。采用现金以外形式的,须严格按照闽建筑[2013]29 号、闽建筑[2015]29 号及闽建筑〔2018〕19 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应提供文件原件,并保证真实可查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在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后,中标人申请后28天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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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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