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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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新疆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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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阿克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市发改审批【2026】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阿克苏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26年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教学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院内

2.1.2 建设规模: 新建阿克苏市第四高级中学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4148.66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工程投资额:1443万

2.1.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52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类似项目业绩是合同金额65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认定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 (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签字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 近 3 年(指 2023年度、2024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3 年起至 2025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近1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 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投标人近1年内(2025年52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5 521日起至 2026 521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日起至 / / /日止。

3.7 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2)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便于标后手续办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规定,疆外企业投标前应当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报送企业相关信息,在投标时一并提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未报送的请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3)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6 430 10 00 分至 2026 5 21 10 30 分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521 10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其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开通会员可解锁*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5.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便于标后手续办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规定,疆外企业投标前应当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报送企业相关信息,在投标时一并提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克苏市教育局

地址:阿克苏市教育局迎宾路56号

联系人: 赛老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S6栋商业综合楼商务办公503室

联系人: 金山虎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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