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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名称 | 锦西石化分公司催化二套液化气脱硫醇尾气VOCs治理 | ||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0 |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祁兴国 |
| 联系人 | 徐宝柱 | 联系电话 | 0429***8137 |
| 项目投资(万元) | 95 | 环保投资(万元) | 9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锦西石化分公司催化二套液化气脱硫醇尾气通过管线铺设至汽油加氢装置加热炉引风机入口,引入火焰区,经加热炉焚烧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VOCs处理规模为 30Nm3/h。停用原治理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有环保措施:催化二套液化气脱硫醇尾气采取密闭管线措施后通过汽油加氢装置加热炉焚烧处理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祁兴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祁兴国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2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