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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研阶段前期
技术专题编制服务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项目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研阶
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自筹:100%,招标人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专题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项目名称:(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
电站项目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
2.3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2.4 建设规模:200MW
2.5 计划工期:各项专题需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其中升压站用地
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相关手续,需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2.6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可研阶段前期技术
专题报告编制,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7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1 个及
以上 20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风电项目或集中式光伏项目)前期技术专题总
承包服务业绩(1 个合同中需至少包含 5 个不同专题方为有效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
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字日期
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8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03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如意东路 2 号平潭跨境电商园综合楼 6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保利天悦 M06 号楼 3 层
邮编:510335
联系人:彭国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pengguoqia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供应链管理
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满足合同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分包
□不允许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分包单位资质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大唐集团公司分包管理要求。(2)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3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
314送达邮编:510335送达联系人:杨北辰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
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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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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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0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1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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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4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列入大唐集团施工单位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 3 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25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6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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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28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9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0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31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32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33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4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35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7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8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5 分,最多扣至 0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
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
(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
(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2022-2024
年)
25
营业收入≥ 1 亿元,得 25 分;
5000 万元≤营业收入<1 亿元,得 23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5000 万元,得 21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100 人,得 5 分;50<人数<100,得 4 分;人数≤50 人,得 3 分。
2.
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9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2
流动比率(2024 年)
15
流动比率≥2 ,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
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4 分,扣至 0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41
进度及保障措施
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2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3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5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6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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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49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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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51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52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53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54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55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6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57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58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2.2 修改为发包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1.1.2.3 修改为承包人:1.1.2.3 修改为承包人项目经理:1.5 合同协议书修改为: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且项目取得发包人上级单位立项批复后,合同内容生效;未取得立项批复,合同内容自始无效,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3.4.1 修改为: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尽快开展合同内约定的相关工作。4.1 合同工期修改为:各项专题需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其中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
的相关手续,需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4.2 服务工作实施4.2.2 修改为: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只延
长工期不增加费用。
增加 4.2.3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并合理安排工作计划。4.3 工作延期修改为: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只延长工期,不增加费用。4.4 其他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需免费增加投入追赶工期,每延误一天,发
包人有权考核承包人合同总金额的 0.1%,考核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 20%。
5.1 服务质量要求5.1.1 修改为:服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合同、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福建省政府相关要求,以及国
家、行业及福建省地区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6.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修改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人需遵守国家、福建省及发包人关于安全文明与环境保
护相关要求;承包人编制的各专题报告,如有需要,也需明确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关于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需采取的措施。
7.1 付款方式修改为: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进度结算后,发包人在结算审批完成后 60 日内 100%支付
本次结算金额。发包人有权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考核单中已明确的考核金额。
7.2 结算修改为:7.2.1 合同共 11 份已标价专项报告,承包人完成任意 3 份报告(如需专家评审、
政府部门批复的,还需完成专家评审、取得政府批复),并通过发包人验收后,发包人结算 3 份报告对应的 100%合同金额。
7.2.2 后续剩余 8 份报告,承包人每完成 4 份报告(如需专家评审、政府部门批复
的,还需完成专家评审、取得政府批复),并通过发包人验收后,发包人结算 4 份报告
60
对应的
100%合同金额。
7.2.3 本项目为今年计划开工投产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尽快取得开工批复,
对于工期提前完成的给予适当奖励,金额由双方协商。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修改为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
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经双方确认的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承包人损失等。
(
1)发包人逾期超过 30 天未支付费用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相当
于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产生的利息。
10.2.2.1 修改为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为直接
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承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
1)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
的预付款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2)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勘察设计文
件的,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在发包人应付勘察设计费中扣减。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修改为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
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按承包人成本价支付费用。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修改为(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
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修改为(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
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
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修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
决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加
13.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技术规范书
附件
2:安全协议
附件
3:合同工期计划
附件
4:廉洁合同
61
62
附件
1:技术规范书
详见第
5 章发包人要求
附件
2: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合同编号:承包单位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
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在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一、项目概况1、工作范围: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约定的工作内容。2、工作地点:项目地点。3、工作环境:主要危险源是溺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交通事故、触电、机械伤害、
中暑、泥石流、设备穿刺、设备陷于淤泥中等。
4、工作方式:以承包工程形式进行。5、工作性质:自主作业管理,发包人进行必要配合。6、工作手段:承包人自带必要的工器具、机械及加工设备等。7、项目分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合同及附件。二、合同期限:详见工期计划。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2.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3.不发生一般交通事故;4.不发生垮塌事故;5.不发生一般大型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6.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7.不发生职业卫生事故;8.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9.不发生群体舆情事件;10.施工期间做好防尘、抑尘工作,损害的植被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恢复;1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12.确保施工期间获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四、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执行标准:
63
以下标准双方均应认真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201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2018)5.《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5)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TSG Q7015-2016)》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 DL 5009.2-2013)》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 )10.《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标准》(2007)11. 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
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法规、规定、制度;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1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023)16.发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
查,承包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营业执照及其中所列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拟发包工程所需的专业门类和工作内
容;执照的有效期必须比工程的合同期限多列出
30 天以上;承包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业
绩,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安全声誉,在工程现场有良好的安全形象。
(
2)企业资质证书:承包人资质证书中所列的资质,必须与拟发包工程的工作内容相
适应;资质证书上所列的资质等级,应不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拟发包工程所需的资质;发证机关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证书的有效期必须比工程的合同期限多出
30
天以上;承包人已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
(
3)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发包工程涉及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破器材的,必
须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必须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必须比工程的合同期限多出
30 天以上。
2.审查承包人简介和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承包人三年的工作业绩和安全生产情况,应选
择有相近工作经验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的承包人;最近
3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
程质量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
3. 承包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完成。承包人成立项目部,以红头文件任命项目经理;项目
部成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并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建造师任职资格,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
(
1)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且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 ,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64
(
2)要求全员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项目部的各类管理人员应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
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进网作业人员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
3)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4)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
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原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5)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
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7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
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1
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有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及演练方案,内容包括:安全职责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制度和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5.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要求,承包人 100 人以上的必须设有
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以下的设兼职
或专职安全员。
6.保证安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7.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
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8.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 3 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9. 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10.以上材料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六、发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1.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
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2.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4. 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对承包人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5.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
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6.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监督
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7.组织承包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安全知识考试,并按照现场管理规
65
定,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施工现场准入证,做到有据可查。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施工中新增的施工人员同样进行以上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
8.负责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及时向承包人传达发包人或上级单
位安全工作要求。
9.对承包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及安全监护人资格进行考试认定,并下发正式文件通知
内部有关岗位和通报相关单位。
10.发包人在岗前安全培训中应让承包人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
11.施工前负责审核承包人上报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并根据工程
项目内容、特点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要求。
1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管理制度,按规定在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3.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
施。
14.组织或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15.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发现的各
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下达工程暂停令,。
16.监督承包人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环保、绿色施工
的条款。
17.发包人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承包人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向现场派监
护人员。发包人要积极做好发包工程的工作票、动火票办理等事宜。对于非长期外委单位承包的项目,其工作票均实行双工作负责人制(承包人为第一负责人,发包人为第二负责人),其中发包人工作负责人由发包人有工作票负责人资质的人员担任,承包人工作负责人可由承包人指定的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承包人工作负责人出现在相关工作票工作组成员第一个名单的位置,发包人工作负责人出现在相关工作票工作组成员第二个名单的位置,其余工作组成员名单随后。发包人工作票负责人安全职责包括:
(
1)对第一工作负责人必要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过程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意
见和整改措施。
(
2)开工前,对第一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记录。
(
3)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有关安
全生产制度和与该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常识、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做好记录。
(
4)明确可以进入的工作区域,严禁安排承包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18.承包人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发包
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19.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
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人在承包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人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
20.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
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人应事先要求承包人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人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由承包人设监护人。
66
21 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安
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22. 对承包人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
权阻止承包人使用。并限期这些不安全的机具退场。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2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尽量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七、承包人的安全责任1.全面贯彻发包人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明确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明确项目经理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服从发包人及监理
人的管理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承担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人员数量
的配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经过国家规定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符合岗位职能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正确履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项目全部或部分进行违法转包、分包、托管、代管,禁止任何
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包项目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
部分义务,也不能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认真开展安全监督
工作
,并随时和发包人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
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完整的记录
;承包人应主动邀请发包人安
全技术人员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5.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
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发包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发包人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文明、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绿
色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按发包人规定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根据发包人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管理规定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按照职业健康和安全实施要求,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结合工程特点、施工区
域及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发包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归档相应的手续,做到有据可查;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执业资格,其证件应保证有效,并严格在持证资格范围内作业,不得混岗,不得错误使用资质证。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8.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持证上岗。
9.全面遵守工程建设合同和工程建设项目规定的各项条款,自觉接受监理、发包人的安
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人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及时整改,有不同意见在有效时间内反馈。实行安全日报告制度。
10.工程建设安全专项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条件;其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监督。
67
11.承包人负责着装规范、佩戴标志。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如:
安全鞋、安全帽、胸卡、工作服、防护手套、听觉防护(需要时)、防护镜(需要时)、安全带等;书面告知在危险岗位人员的操作规程,明确违章操作的危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费由承包人支付,商业保险期限自工程建设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工程施工前,施工方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技术交底;
涉及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即“四新”技术以及特殊环境、特种作业等也必须向施工作业人员交底;交底内容为该工程的施工程序和顺序、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等。
13.落实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的有关规定(有
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备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材料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措施不准审批实施;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准开放施工)。
14.落实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内的各项工作。15.根据合同内容,制定“三措两案”(“三措”指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
全措施
,“两案”指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实施。
16.承包人各施工班组每天必须认真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三讲一落实”
活动,做好危险点分析,人员职责分工清晰,安全措施逐条落实,现场承诺签字;开工前,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开工前五分钟教育,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无作业票或作业票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有误及监督旁站人员未到场
,严禁开工。
17.现场作业必须执行发包人与监理人共同批准的方案,遵守设备厂家作业手册要求的
标准;
18.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起重“十不吊”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19.制定并落实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发包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编制施
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发包人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
20 制定并落实包括防汛、防暑、防雷、防雨、防大风、防冻、防雾、防小动物等安全
防范措施。
21 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
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22.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人过失或责任造成发包人以及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
损失,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
23.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进入现场
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规定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阻塞工作场所周围的通道。
24.承包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25.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相关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一方面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及时如实报告,并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
1 个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6. 对发包人、监理及上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
权拒绝执行,对发包人、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27.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装备与投标时的承诺一致,
68
如有变化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备案。
28.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明确危险物
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
29.承包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承包人应严格对合法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合
格后将分包单位状况(分包单位有效资质、人员状况等)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与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连带责任;承包人严禁违法分包。违法分包包含以下内容: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
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26.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对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核准签字、发包人审查备案后实施。
30.对工程中达到国家规定的涉及高边坡、高竖井、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
工程、大剂量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到当地政府备案;涉及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即“四新”技术的专项施工方案也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1.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以及监理审查,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批准、总监理师审核,由承包人专业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32.施工现场应在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名单及
监督联系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丁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发包人的指导,并要考虑与其它单位整体的协调性;对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实行模块化、区域化、定置化管理;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安全性和防火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加强管理,不发生违法违纪及火灾事故;生产现场严禁存在“三合一”
(办公、仓库、生活)场所,夜间现场值班人员
应向发包人备案。
33.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
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大唐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3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
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
35.对因工程建设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
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以及正确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
69
具、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设施;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7.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8.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
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发、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改动;
39.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0.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011 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
发包人《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反违章管理标准》、《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标准》、《门禁管理标准》(或类似的相关规定)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发包人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41.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发生交叉作业时,应相互签订安全协议,并到监理和发包
处备案;协议应明确双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和空间上采取的安全措施。
42.承包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43.承包人如有车辆需进入生产现场需经安监部同意,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格按照场
区内机动车限速标示行驶,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
44. 承包人应加强职工法律法规教育,维护队伍稳定,不得随意聚众闹事,堵塞交通,
恶意上访;承包人单位发生聚众闹事、恶意上方等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或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影响发包人企业形象等各类谣言,考核
30 万元,并由承包人负责消除影响,挽回损
失。
45.承包人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现场
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46.承包人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
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47.承包人应根据作业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具,如因用具配备不到
位、不执行国家和发包人规定、不听从发包人指挥和建议等原因导致的承包人人员职业病及其处置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全责。
48.作业中,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人身和设备等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承包
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人填报或与发包人共同填报。
49.承包人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
险因素进行分析,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承包人必须请发包人进行再教育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0.从事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设专职
安全监督人员。
51. 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未得到发包人允许的前提下,严禁承包人跨越本项目范围以外的
70
区域从事各种作业活动;如需跨区作业,需由发包人带领并全程监护或者重新办理其他项目委托并按外包工程管理规定重新办理开工申请及有关手续。
52.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有职
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非特殊技术型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岁。
53.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和单位工程(含区域布置方案)安全策
划,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在现场得到全面落实。
八、专项施工要求1.绿色施工要求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
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设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
1)扬尘控制: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
落、飞扬、流露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整洁。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槽;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1 米,不
扩散到厂区外;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挡、密网覆盖及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
2)噪音与震动控制:使用低噪音、低震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
少施工噪音和震动。施工人员远距离通话使用对讲机,严禁大声喊叫喧哗。
(
3)光污染控制: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
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
4)水污染控制: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
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保护地下水环境;础采用明沟排水措施,尽量减少对地下水的抽取;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
5)土壤保护: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
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和土壤流失的情况,应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与当地园林、环保部门或当地植物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在先前开发地区种植当地或其他合适的植物,以恢复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学绿化,补救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
(
6)建筑垃圾控制:施工中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建筑材料随用随取,减少
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
30%,
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
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
采用地基埋填、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
50%;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
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
7)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保证施工场地周
围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71
建设工程项目对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如下:
(
1)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
别保护的区域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
(
2)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
3)建设工程项目选址、选线、布局应当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
4)应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
(
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
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应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措施。
(
6)建设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材
料、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
7)尽量减少建设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
(
8)应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
9)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能严重
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
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工程项目,
环保部门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公开听证结果,说明对有关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
10)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人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11)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取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
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
12)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
13)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
14)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3.建设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主要包括现场宿舍、现场食堂、现场厕所、其他卫生管理等
内容,需符合以下要求:
(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
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
3)办公室内布局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
4)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5)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
6)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
7)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
8)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暧、防
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
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4.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72
依据我国相关标准,文明施工的要求主要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
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11 项内容。总体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紧凑,施工场地规划合理,符
合环保、市容、卫生的要求
;
(2)有健全的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指挥系统,岗位分工明确;工序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
确
;
(3)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
堆放整齐
;
(4)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
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
(5)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和食堂卫生管理;(6)文明施工应贯穿施工结束后的清场。(
7)实现文明施工,不仅要抓好现场的场容管理,而且还要做好现场材料、机械、安
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九、考核承包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时,按相关规定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十、其它事项1.质保期内,本协议仍然有效。2.由于承包方施工破坏周围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纠纷和社会矛盾等由承包方承担
全部责任。
3.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承包人责任,由承包人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发包人应
给予配合,承包人应将结论书面报发包人安全监督部门。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5.本协议一式八份 , 发、承包人各执四份(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附件
3:合同工期计划
各项专题需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其中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
的相关手续,需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74
附件
4: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
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
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
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
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
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
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党风廉政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如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遂意路平潭跨境电商园综合办公大楼 6 层;邮编:350400。
75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福建分公司
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已接受(勘察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
5)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
7)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
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本合同固定总价承包,除考核、暂列金和部分项目未开展,其余均不调整。合同价格包括但
不限于:成本、税金、招标代理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费、专家费、评审费、印刷费、邮寄费、油费、施工费、安装费、其他费、保险费、过路费、过桥费、编制费、现场勘测及调查费、风险、安全措施费、第三方服务费、租赁费、材料费、设备费、垃圾清运费、人工费、利润等全部费用,签约合同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
¥)
,税率
%,不含税金额 元,税金
元。分项价格如下:
序号
项目
价格
(含税万元)
备注
1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包含:用地专章编制并
完成评审取得批复及组卷报批)、土地勘测定界
报告编制并完成备案、永久土地征转报批手续
(如需)(包含:现状调查报告编制、补偿方案
编制、土地社稳报告编制并备案等永久土地手续
报件组卷及报批工作)
2
湿地生态影响评价专题
3
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光伏场区和升压站)
4
水土保持方案专题(光伏场区和升压站)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光伏场区和升压站)
6
矿产压覆调查
77
7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8
不涉及文物
/军事设施/水源地/环境/生态红线+
基本农田的选址意见
9
安全预评价报告
10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1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2
暂列金
50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7.2.3 条
合计
4.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
。
5.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前期专题编制及审批等工作。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各项专题需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其中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相关
手续,需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9.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且项目取得发包人上级单位立项批复后,合同内容生效;未取得立项批复,合同内容自始无效,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10.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八份,合同双方各执四份。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单位名称: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
任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78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79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
“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
勘察设计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完成最后一笔付款前一直有效。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
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80
81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1 主要工作内容
协助发包人办理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包含:用地专章编制并完成评审
取得批复及组卷报批),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并完成备案,永久土地征转报批手续:完成项目永久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转组卷报批工作(如需),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报批及取得征地社稳批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并取得批复文件(用地范围不仅限于上迳镇)。
本项目升压站需单独核准。成果需满足办理升压站核准的要求。
1.2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升压站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的相关手续,需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2 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专题
2.1 主要工作依据
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规范开
展编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果与最新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最新标准、规范执行。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
(
7)《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2 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以及负责项目的专家评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及所需的全部工作。
2.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完成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集电线路路径协议
90 日内完成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
价,随后
30 日内与主管部门协调组织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若
需),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
82
3 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3.1 主要工作依据
环境影响报告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规范开展编写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果与最新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最新标准、规范执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5)《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
6)《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3.2 工作内容
(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
2)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标
准、规范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论证,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后的环境可行性,并对环评内容和结论负责。
(
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
(
4)报价人应提交中间成果报告(含可编辑电子版资料),满足不同审查阶段需
要。评审通过后提交质量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资料,电子版可编辑文件和
文件各一份。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3.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完成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集电线路路径协议
30 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随
后
30 日内与主管部门协调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
4 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
4.1 主要工作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120 号发布,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实施);
(
5)《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5.22 颁布,2014.7.1 施行);
(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
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51018-2014);
(
9)《福建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2016.6.12);
83
(
10)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
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
2020〕267 号)。
4.2 工作内容
包含项目概况、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区概况、方案编制依据、方案编制水平年、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防治标准及目标值、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结论与建议等内容。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4.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完成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集电线路路径协议
30 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随
后
30 日内日通过行业专家技术审查后需取得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最迟不得
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5.1 主要工作依据
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须按照国家、各级政府、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条例、法
律法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果与最新规范、标准、条例、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最新版执行。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5.2 工作内容
(
1)对招标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调查评估范围为主管部门批复的本项
目建设用地范围(以批准的正式文件为准)。
(
2)对评估区内存在的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产状、规模、形成原因、发
展趋势及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
3)预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分析工程建设
可能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范围及危害程度。对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
4)对评估区内各种地质灾害进行真实、客观的综合评估、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
提出结论性意见、对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5.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服务目标:编制光伏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行业专家技术审查,
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提供正式稿。
工期要求: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后
20 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
供评估报告后
30 日内取得批复意见,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评价范围包括
84
光伏厂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6 矿产压覆调查报告
6.1 主要工作依据
矿产压覆调查报告须按照国家、各级政府、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条例、法律法
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果与最新规范、标准、条例、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最新版执行。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
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
6.2 工作要求
(
1)对招标项目进行矿产压覆评估,调查评估范围为主管部门批复的本项目建设
用地范围(以批准的正式文件为准)。
(
2)对项目区域内已知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布、储量进行详细调查。调查项目区
域内的采矿权、探矿权设置情况,包括权利人、有效期等信息。分析项目实施前后对矿产资源的影响程度。
(
3)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预测其对矿产资源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评估不同情景
下的矿产资源损失量,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被永久压占、开采难度增加等情况。
(
4)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旨在最小化项目对矿产资源的影响。制定监测计
划,定期跟踪矿产资源状况变化,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根据影响评估结果,设计合理的经济补偿方案,保障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
益。
6.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项目勘测红线确定后
30 日内完成压覆矿调查报告,随后 30 日内完成压覆矿调查
报告评审并最终取得批复,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
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7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及评估报告
7.1 主要工作依据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须按照国家、各级政府相关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如果与最新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文件执行。
(
1)《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
改投资〔
2012〕2492 号)
(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
2013〕428 号文)
85
(
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
〔
2021〕11 号)
(
4)《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暂定办法的通
知》(闽发改投资〔
2013〕826 号)
7.2 工作要求
(
1)编制要求: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的总体要求,编制
深度符合审查要求(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
(
2)服务内容:对采购人委托的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不稳定隐患和
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评估等,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对报告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确定项目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化解,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出具最终成果批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周围现状调查与分析;
(
2)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
(
3)项目的社会风险分析、预测、评价风险等级;
(
4)项目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
5)项目风险的可行性可控性论证。
7.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
20 日内完成社稳分析报告,提供社稳分析报告后 20 日内完
成社稳评估报告。项目最终需完成公示并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
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8 安全预评价报告
8.1 主要工作依据
(
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
2)《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第
36 号)
以上文件中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任务书。评价期内以
上标准、规范若有更新,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任务书。工作依据不限于以上文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8.2 主要技术要求
安全预评价应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评价对象应重点防范
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评价对象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的程度如何。给出评价对象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应符合《安全评价通则》要求。
86
8.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服务目标: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组织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编。工期要求:项目用地取得批复意见后
40 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项目最终需通
过专家技术审查,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
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9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9.1 主要工作依据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须按照国家、水利行业相关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如果与最新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文件执行。
(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
3)《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
(
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
5)《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T171-2020);
(
6)《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 679-2015);
(
7)《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
(
8)《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
(
9)《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工作的通知》(闽
水建管〔
2017〕78 号);
(
10)《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闽水审批〔2019〕23 号)。
9.2 工作要求
(
1)编制要求: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
纲(试行)〉的通知》(闽水审批〔
2019〕23 号)及《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SL/T808-2025)的相关要求,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调蓄)、相关水利设
施的工程安全和规划实施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提出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
(
2)分析范围:建设项目在施工、运行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
理、防洪安全、防洪调度、河势稳定涉及的平面及空间范围。
(
3)工作内容:①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②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
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③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的影响评价;④建设项目对驳岸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⑤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⑥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⑦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⑧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研究等。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9.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服务目标: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主管单位的审批。
87
工期要求:提供可研报告送审稿后
40 日内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最终需通
过主管单位的审批,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
10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0.1 主要工作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90
号);
(
3)建设项目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规范;
(
4)与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以上文件中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任务书。评价期内以
上标准、规范若有更新,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任务书。工作依据不限于以上文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10.2 主要技术要求
10.2.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要求(
1)进入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制订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案;
(
2)运用已选定的评价方法对已识别出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计
算
,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与建议。
10.2.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
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
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
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
(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对
策与建议;
(
4)评价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及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10.3 服务目标及工期要求
服务目标: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组织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
编。
工期要求:项目用地取得批复意见后
40 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项目最终需通
过专家技术审查,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
11 不涉及文物/军事设施/水源地/环境/生态红
线
+基本农田政府相关单位证明
项目红线确定后,
3 个月内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意见的取函,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7 月 31 日。评价范围包括光伏厂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全部区域,工作开展
前,投标人需向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不同区域报告是否需要拆分(如光伏厂区和升压站
成果报告是否需要分别编制成册)。
8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89
(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
电站项目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9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92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9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4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5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96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97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段
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
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98
日 期: 年 月 日
99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01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02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3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04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05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06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0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8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09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10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
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
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
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
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
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
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党风廉政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如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遂意路平潭跨境电商园综合办公大楼 6 层;邮编:350400。
111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
2024 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4
(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
补光伏电站项目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5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16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17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18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19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0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21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22
(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
补光伏电站项目可研阶段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3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24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福建分公司平潭公司福清上迳
200MW 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研阶段
前期技术专题编制服务
最终报价(元)
小写:
元(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
税率:
%
备注
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
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
字)
年 月 日
125
二、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
价格(万元)
备注
1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包含:用地专
章编制并完成评审取得批复及组卷报批)、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并完成备案、永久土
地征转报批手续(如需)(包含:现状调查
报告编制、补偿方案编制、土地社稳报告编
制并备案等永久土地手续报件组卷及报批工
作(如需))
2
湿地生态影响评价专题
3
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光伏场区和升压站)
4
水土保持方案专题(光伏场区和升压站)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光伏场区和升压站)
6
矿产压覆调查
7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8
不涉及文物
/军事设施/水源地/环境/生态红
线
+基本农田的选址意见
9
安全预评价报告
10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1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2
暂列金
50
13
合计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
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
字)
12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