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筹备处库布齐沙漠送电江苏基地煤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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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4
发布于
内蒙古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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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司筹备处库布齐沙漠送电江苏基地煤电项目水资源论

证、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公司筹备处库布齐沙漠送电江苏基地煤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

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已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

电项目等备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604-EEDS03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筹备处库布齐沙漠送电江苏基地煤电项目水资源

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2.4 建设规模:2640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每个报告从送

审到取得批复均不超过自治区相应部门的最短承诺时间,整体工期

控制在 4 月 20 日前完成。用水指标获取及取水许可时间控制在行政

许可承诺最短时间范围内。

2.6 招标范围:了解煤电项目全部范围(含灰场及厂外输煤系统)所在区域

内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水资源利用情况,使用再生水可行性分析,项目准入性

分析;使用水资源的现场调查勘验,使用水资源情况说明,使用水资源影响分析,

水土保持方案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深度需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和相

应技术的要求,协助招标人召开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完成审批流程,

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满足项目可研收口审查、核准和项目初设及开工建

设的要求;最终取得使用水资源行政许可决定书,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

等经论证评审并取得最终批复成果文件;同时协助招标人完成用水指标的获取并

负责工作协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或水土保持方案或防洪影

响评价服务业绩(或合同范围内包含水资源论证或水土保持或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内容)。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或水利规划

或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缴费信息扫描件。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水资源

论证或水土保持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或合同范围内包含水资源论证或水土保

持服务内容。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转包业绩不作为有效业

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任职文

件、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24 日

至 2026 年 04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项目等备处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300012

联系人:王晔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ye@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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