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公司13座风电场和光伏电站无人值守场站建设(标段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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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4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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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夏分公司 13 座风电场和光伏电站

无人值守场站建设(标段二)

1 招标条件

宁夏分公司

13 座风电场和光伏电站无人值守场站建设(标段二)招标人为中

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宁夏分公司各场站,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各场站无人值守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NXGS04-WZ-L002

2.2 建设地点:宁夏分公司各场站

2.3 建设规模:1007MW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5 设备名称:无人值守建设

2.6 数 量:6

2.7 技术规格:见技术协议

2.8 招标范围:为满足集团公司“无人值守”新能源场站要求,对分公司所

辖风电场和光伏电站配置物联感知设备(视频监控、智能门禁、电子围栏、声

纹监测、温度监测、自动巡检设备机等)

,包括红寺堡麻黄沟光伏电站、红寺堡

光伏电站、青铜峡

30MW 光伏电站、青铜峡风电场、青铜峡 10MW 光伏电

站、太阳山风电场一期、太阳山风电场二三期、太阳山风电场四期、太阳山光

伏电站、灵武光伏电站、灵武风电场、同心风电场

1 号站、同心风电场 2 号

站,部署

“无人值守”物联网平台软件系统及相关配套硬件,将所有物联传感设

备全部接入物联网网平台,并将平台数据接入大唐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已建成

的物联网平台。无人值守场站建设项目完成后,须通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验

收,同时运维中心、园区、倒班楼以及银川集控中心具备访问、使用物联平台

的功能,具体每个公司设备清单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采购设两个标段,标段一为青铜峡

30MW 光伏电站、青铜峡风电场、

青铜峡

10MW 光伏电站、太阳山风电场一期、太阳山风电场二三期、太阳山风

电场四期、太阳山光伏电站

7 个场站无人值守建设。

标段二为红寺堡麻黄沟光伏电站、红寺堡光伏电站、同心风电场

1 号站、

同心风电场

2 号站、灵武风电场、灵武光伏电站 6 个场站无人值守建设。

2.9 交货地点:宁夏分公司各场站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11 其 他:授标原则: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宁夏分公司 13 座无人值

守场站建设标段一、二)同时招标、同时施工,投标人可参与两个标段的投

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

排名第一,依据一标段和二标段总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

人。并且同一标段中,综合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未在本标段或其他标段中被推荐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排名靠后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证书或

CCRC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及以上相关或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

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

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 138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

710004

联系人:孙茂林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sunmaoli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工程建设部

(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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