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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平方米汽车膜及1000万平米特种工业胶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安徽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平方米汽车膜及1000万平米特种工业胶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500万平方米汽车膜及1000万平米特种工业胶带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塑料薄膜制造[C292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东向大道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生产厂房、办公楼及辅助用房,购买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年产3500万平方米汽车膜及1000万平米特种工业胶带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再与其他生活污水合并经过化粪池收集后接管至新杭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流洞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对流洞河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2#生产厂房产生的配胶废气、熟化废气均采取密闭隔间收集(微负压状态),涂布清洗、固化废气通过2套万级无尘室密闭负压收集,几股废气合并后通过1套蓄热式RTO燃烧装置处理后和蓄热式RTO燃烧装置补燃时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3#生产厂房产生的配胶废气采取密闭隔间收集(微负压状态),危废暂存间采取密闭隔间收集,涂布清洗、固化废气通过1套万级无尘室密闭负压收集,几股废气合并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的配胶、涂布固化、清洗、熟化、危废暂存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丙酮和丁酮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表1和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RTO燃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参照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表4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沾染溶剂的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最终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4)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高速涂布机、空压机、风机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为70~90dB(A)。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声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安徽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平方米汽车膜及1000万平米特种工业胶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德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书国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东向大道1号
评价单位:安徽捷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宣城市广德市蓝色公馆东1单元150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安徽和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