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广德竹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笔记本外壳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竹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笔记本外壳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笔记本外壳生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31号
建设单位:广德竹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广德竹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盘承接安徽锐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批复的“3C产品精密结构件制造、5G通讯及可穿戴设备结构件制造项目”和“年产350万件汽车零配件项目”,同时在2#厂房新增1条T处理线、1条皮膜线对“3C产品精密结构件制造、5G通讯及可穿戴设备结构件制造项目”进行技改,并扩建200万台笔记本铝外壳产能。*开通会员可解锁*,本项目经广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备案,项目编号:2505-34*开通会员可解锁*-75313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本项目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后分别进入厂内对应废水收集池,经不同的工艺处理后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及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再进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隧道烘干线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
项目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及表1中的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和 SO2 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NOx排放参照《安徽省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限值要求。本项目T处理线、皮膜处理线烘干工序使用天然气直接提供热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要求。
(3)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运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改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槽渣、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隔油池的废油泥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全部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选址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靠、有效,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