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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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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申报对象
中国大陆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并能够从事人才中介、人才项目、招聘平台服务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司或境外知名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符合“人才云”平台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人力资源机构。
二、申报条件
1.人才条件需符合《镇江经开区市场化引才“人才云”平台服务要求及补贴标准》规定的相关人才层次要求(详见附件:1-1);
2.引进人才依法与经开区范围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镇江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
3.申报企业和引进的人才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补贴标准
1.中高端人才服务平台(硕士及以上学历)。平台精准赋能服务(硕士及以上学历),平台维护费根据平台专业领域、平台资源使用效率、人才资源总量、人才活跃度等综合要素,实行“一事一议”,平台维护费分三期支付。引才奖励按2000元/人入职给予机构引才奖励,入职满2个月后一次性支付。若平台年度累计引进达50人及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规模奖励。若平台年度人才有效率低于标准的80%(含80%),一次性给予2万元考核奖励(人才有效率标准按照4000元实现招聘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
2.基础人才服务平台(本科学历)。平台精准赋能服务(本科学历),平台维护费根据平台专业领域、平台资源使用效率、人才资源总量、人才活跃度等综合要素,实行“一事一议”,平台维护费分三期支付。引才奖励按去1000元/人入职给予机构引才奖励,入职满2个月后一次性支付。若平台年度累计引进达70人及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规模奖励。若平台年度人才有效率低于标准的80%(含80%),一次性给予2万元考核奖励(人才有效率标准按照3000元实现招聘1人本科学历人才)。
3.基础人才服务平台(大专学历)。平台精准赋能服务(大专学历),平台维护费根据平台专业领域、平台资源使用效率、人才资源总量、人才活跃度等综合要素,实行“一事一议”,平台维护费分三期支付。引才奖励按按500元/人入职给予机构引才奖励,入职满2个月后一次性支付。若平台年度累计引进达200人及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规模奖励。若平台年度人才有效率低于标准的80%(含80%),一次性给予2万元考核奖励(人才有效率标准按照500元实现招聘1人大专学历人才)。
设立新增就业奖励。自2026 年1月1日起,通过合作签约人才“云平台”为经开区企业输送首次来苏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个月(含)以上并12月底仍然在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机构新增就业奖励。机构输送中高端人才、基础人才符合首次来苏就业条件的,可叠加享受。每家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费用由机构在人员引进后次年1季度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或未通过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部分费用考虑岗位难易程度、人才到岗实际困难,由经开区“人才云”平台市场化引才服务小组审议通过后,服务申报期限可延长3个月。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采用线下申报方式开展,其中引才奖励机构需提前7个工作日填写《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奖励备案表》(附件3),由经开区“人才云”平台市场化引才服务小组初审通过后,携人才服务相关资料至区人社部门指定窗口申报,逾期未申报或未通过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六、申报材料
1. 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备案表;
2. 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花名册;
3.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申报表;
4. 人才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七、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申报机构采用线下申报方式开展,引才奖励每季度首月申报上季度引才奖励(人才入职满2个月后),申报时递交《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备案表》、《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花名册》、《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申报表》以及人才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机构申报时人才的社会保险须在合作企业处于缴纳状态。额外奖励、新增就业奖励奖由申报机构服务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完成申报,申报时递交《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花名册》、《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申报表》,逾期未申报或未通过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平台维护费由申报机构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申报。
2.审核。由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区财政部门负责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八、其他事项
1.各地应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广泛组织动员,严格审查、保证质量。
2.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经开区财政和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对申报企业进行抽样实地调查,核查相关材料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全额追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九、联系方式
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镇江经开区大港港中路111号。
附件:
1-1. 镇江经开区市场化引才“人才云”平台服务要求及补贴标准
1-2.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备案表
1-3.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花名册
1-4.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补申报表
1-5. 业务申报流程
附件1-1
镇江经开区市场化引才“人才云”平台
服务要求及补贴标准
为聚焦产业人才需求,充分发挥头部平台先进经验及资源优势,现就有关2026年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引才层次、能力要求、服务标准等作相应优化,切实推动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助力经开区四大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一、按人才层次分类的平台补贴标准与要求
(一)中高端人才服务平台(硕士及以上学历)
①人才层次要求
学历:硕士及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具有机械工程、自动化、复合材料、材料科学、高分子材料、化学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医学、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经验:有1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主导或参与本岗位关键工作内容,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学习、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者优先。
薪酬:月薪10000元以上。
②平台补贴标准
平台维护费:综合考虑平台专业领域、平台资源使用效率、人才资源总量、人才活跃度等综合要素,实行“一事一议”。平台公司需搭建经开区专属人才服务平台,组建服务团队,包含提供企业发布岗位需求、下载意向简历、相关人才搜寻、提供AI辅助工具,提供人才应邀、人才政策咨询等企业招聘一站式服务。平台维护费分三期支付,签订平台合作支付50%,平台搭建上线并资源配置到位支付40%,平台服务期结束经考核人才有效率达标后支付(按照4000元标准实现招聘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支付尾期10%,合同服务期结束。
引才奖励:按2000元/人入职给予机构引才奖励,入职满2个月后一次性支付。
规模奖励:若平台年度累计引进达50人及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额外奖励。
考核奖励:若平台年度人才有效率低于标准的80%(含80%),一次性给予2万元额外奖励。
③平台服务要求
在企业提出岗位需求后,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平台于10个工作日内将平台采购资源拨付企业使用,期间全面协助企业有效使用配置资源,每月对企业资源使用进行过程评估以及结果反馈;
提供人才入职前条件复核服务,确保人才条件与岗位需求匹配,避免“人岗不符”问题;
协助企业开展入职后适应性培训,提升人才岗位适配度。
(二)基础人才服务平台(本科学历)
①人才层次要求
学历:本科学历,年龄45岁以下,具有机械工程、自动化、复合材料、材料科学、高分子材料、化学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医学、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经验:有2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主导或参与本岗位关键工作内容,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学习、独立工作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者优先。
薪酬:月薪8000元以上。
②平台补贴标准
平台维护费:综合考虑平台专业领域、平台资源使用效率、人才资源总量、人才活跃度等综合要素,实行“一事一议”。平台公司需搭建经开区专属人才服务平台,组建服务团队,包含提供企业发布岗位需求、下载意向简历、相关人才搜寻、提供AI辅助工具,提供人才应邀、人才政策咨询等企业招聘一站式服务。平台维护费分三期支付,签订平台合作支付50%,平台搭建上线并资源配置到位支付40%,平台服务期结束经考核人才有效率达标后支付(按照3000元标准实现招聘1名本科级学历人才)支付尾期10%,合同服务期结束。
引才奖励:按1000元/人入职给予机构引才奖励,入职满2个月后一次性支付。
规模奖励:若平台年度累计引进达70人及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额外奖励。
考核奖励:若平台年度资源有效率低于标准的80%(含80%),一次性给予2万元额外奖励。
③平台服务要求
在企业提出岗位需求后,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平台于10个工作日内将平台采购资源拨付企业使用,期间全面协助企业有效使用配置资源,每月对企业资源使用进行过程评估以及结果反馈;
提供人才入职前条件复核服务,确保人才条件与岗位需求匹配,避免“人岗不符”问题;
协助企业开展入职后适应性培训,提升人才岗位适配度。
(三)基础人才服务平台(大专学历)
①人才层次要求
学历:大专学历,年龄45岁以下,具有化工、机械、电子等相关专业;
经验:需有2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具有勤奋、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基本的操作技巧,有团队合作精神。
薪酬:月薪6000元以上。
②平台补贴标准
平台维护费:综合考虑平台专业领域、平台资源使用效率、人才资源总量、人才活跃度等综合要素,实行“一事一议”。平台公司需搭建经开区专属人才服务平台,组建服务团队,包含提供企业发布岗位需求、下载意向简历、相关人才搜寻、提供AI辅助工具,提供人才应邀、人才政策咨询等企业招聘一站式服务。平台维护费分三期支付,签订平台合作支付50%,平台搭建上线并资源配置到位支付40%,平台服务期结束经考核人才有效率达标后支付(按照500元标准实现招聘1名大专学历人才)支付尾期10%,合同服务期结束。
引才奖励:按500元/人入职给予机构引才奖励,入职满2个月后一次性支付。
规模奖励:若平台年度累计引进达200人及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额外奖励。
考核奖励:若平台年度资源有效率低于标准的80%(含80%),一次性给予2万元额外奖励。
③平台服务要求
在企业提出岗位需求后,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平台于10个工作日内将平台采购资源拨付企业使用,期间全面协助企业有效使用配置资源,每月对企业资源使用进行过程评估以及结果反馈;
提供人才入职前条件复核服务,确保人才条件与岗位需求匹配,避免“人岗不符”问题;
协助企业开展入职后适应性培训,提升人才岗位适配度。
设立新增就业奖励,自2026 年1月1日起,通过合作签约人才“云平台”为经开区企业输送首次来苏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个月(含)以上并12月底仍然在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机构新增就业奖励。机构输送中高端人才、基础人才符合首次来苏就业条件的,可叠加享受。每家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费用由机构人员引进次年1季度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或未通过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部分人才引进,考虑岗位招引实际困难,由经开区“人才云”平台市场化引才服务小组审议通过后,服务申报期限可延长3个月。
二、跨产业通用量化规则与保障机制
1.实行跨年度兑付。对于需长期跟踪的项目(如博士后研发、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设置跨年度兑付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确保人才或项目稳定落地,避免短期流失。
2.定期动态调整。每年度对各平台服务效果进行评估,若平台未完成约定指标的70%,下一年度减少服务预算;若完成指标的120%及以上,下一年度优先增加服务预算,实现“预算跟着效果走”。
3.完善监督机制。人社局联合经开区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平台服务进行抽查,包括简历真实性(抽查比例不低于20%)、人才匹配度(是否符合岗位需求)、服务响应时效等,若发现虚假推荐或服务不达标,扣除对应服务费的10%-20%,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暂停服务资格。
4.建立退出机制。若平台连续两个季度服务评估不合格(指标完成率低于60%),或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如泄露人才信息、虚假推荐、骗取服务费等),终止合作协议,且3年内不再合作,建立“黑名单”制度,确保服务规范。
三、实施保障
1.加强数据支撑。建立“经开区主导产业人才需求库”和“人才资源库”,实时更新产业人才需求和人才资源信息,为第三方平台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智能匹配,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人才流动趋势,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
2.注重政策联动。将引才服务与经开区人才政策(如住房补贴、创业补贴、职称评审、人才公寓)联动,为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提高人才落地意愿和稳定性,同时协助企业申请人才项目补贴,实现“人才+企业”双重激励。第三方平台引才补贴与经开区其他奖励政策可同时享受。
3.采取格评估反馈。每季度召开平台服务评估会,邀请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经开区相关部门参与,收集反馈意见,优化付费标准和服务要求,同时根据经开区产业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人才层次和付费标准,形成“评估-反馈-优化”的闭环机制。
4.重视风险防控。建立人才引进风险防控机制,对平台推荐人才进行背景核查,避免虚假简历,同时建立人才落地风险预案,对人才流失或项目落地失败等情况,及时调整服务策略,确保服务效果。
四、相关说明
平台服务标准均包含简历筛选、岗位匹配、基础沟通反馈、人工审核(中高端及新兴行业岗需深度审核)、售后保障等服务,平台不额外收取基础服务费。
附件1-2
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备案表
| 申请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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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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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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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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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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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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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岗位 |
(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名称、岗位条件、薪酬水平、需求人数、到岗时间等情况,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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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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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计划 |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双方合作猎寻协议、人才简历匹配度分析报告、人才跟进服务计划等,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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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意见 及签章 |
本单位知晓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服务相关要求,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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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机构初审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公就中心复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1-3
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花名册
申请机构(盖章): 合作单位(盖章):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技能等级 |
工作年限 |
社保缴纳时间 |
月薪 (元) |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申请引才补贴金额 (元) |
核定补贴金额 (元)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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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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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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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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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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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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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 8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附件1-4
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补申报表
填报时间:
| 申请机构(盖章) |
|||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合作单位(盖章)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奖补类型 |
□引才奖励 □额外奖励 □新增就业奖励 |
||
| 奖补总人数 |
拟申报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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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银行户名 |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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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 《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备案表》(另附) □ 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花名册;(另附) □ 其他人才证明材料 。(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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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企业声明: 本单位知晓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服务相关要求,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 合作企业声明: 本单位知晓镇江经开区“人才云”平台人才奖励服务相关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失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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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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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机构初审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公就中心复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人社局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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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业务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