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6年小额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01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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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6年小额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6-NX-QT-HW-0168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6年小额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一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93700.00

二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85500.00

三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109000.00

四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91500.00

五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141940.00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交付时间:一标段: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具体要求分批提供货物,应在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货物,同时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直到约定的货物供完为止。

二至四标段: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具体要求分批提供货物,应在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20个自然日内交付货物,同时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直到约定的货物供完为止。

五标段: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具体要求分批提供货物,应在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交付货物,同时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直到约定的货物供完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 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 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 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 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供应商所投试剂耗材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其分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6)供应商为所投试剂耗材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供应商所投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邮箱(zjzbnx@126.com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填写登记表,将登记表加盖公章并发送至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邮箱(zjzbnx@126.com)进行项目登记。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

2.公告发布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盈南巷14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吴继东、孙荣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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