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字〔2026〕3号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明县2025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12
发布于
广西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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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字〔2026〕3号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明县2025年

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宁明县财政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2025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宁财基报〔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村庄基础设施现状,提升村容村貌环境,促进和美乡村建设,原则同意建设宁明县2025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

二、项目名称:宁明县2025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

三、项目代码:2601-45*开通会员可解锁*-201478。

四、项目业主:宁明县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那堪镇、北江乡、海渊镇、桐棉镇。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计划实施宁明县那堪镇浦利村浦利屯一组屯内道路硬化项目等7个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新建道路总里程5.386公里,砼路面宽2.5-3.0米,厚15cm/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篮球场576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70套,排水沟315.25米等基础设施。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67.5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587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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