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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批准海曙区等6个“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甬自然资规〔2025〕1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研究,原则同意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深化刚性传导。《规划》是贯彻落实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强发展轴的重要依据,规划内容应逐级深化落实。
三、强化实施管控。要以《规划》为依据,合理制定实施计划,作为下阶段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你局要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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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发(2025)8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