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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档案馆智能及手动密集架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MMHZ002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巢湖市档案馆智能及手动密集架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现针对部分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疑问作如下答复:
1、疑问一:提供所投产品中密集架专用电动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 1日以来(以检测日期为准)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GB/T12350-2009 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得2分,满分2分。注:提供CMA、CNAS、ILAC-MRA、CAL 其中之一的认证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检测内容需能反映且满足上述标准要求并包含标志与说明、机座与外壳、电气连接、内部布线、电气绝缘支持、非金属部件、温升试验等内容,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43页▲智能型密集架控制系统功能要求中写明了电机具体要求,内容如下:★6、电机功能:电机安放于车架内,使用带测速功能的直流电机。采用不超过 24V 的安全直流电压,应达到低噪声,免维护,无火花,长寿命的效果。且标了“★”项突出了此项为实质性要求,评分中又将电机作为打分项属于重复的要求。
根据合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合公法【2020】46号第39条规定禁止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作为评审因素。技术参数中并未规定电机需符合《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GB/T12350-2009标准要求,并未介绍关于电机的标志与说明、机座与外壳、电气连接、内部布线、电气绝缘支持、非金属部件、温升试验等具体说明。对照合公法【2020】46号第39条规定,以上评分要求电机“检测内容需能反映且满足上述标准要求并包含标志与说明、机座与外壳、电气连接、内部布线、电气绝缘支持、非金属部件、温升试验等内容”这一要求也是不合理的,属于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作为评审因素,严重违反了合公法【2020】46号第39条规定。
所有的检测报告不能单独的、直接的作为评审加分项,检测报告只能是佐证其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性与否,且证明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性与否的方式不仅仅限定与检测报告方式,还包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资料等多种方式。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中智能密集架部分不仅在智能型密集架控制系统功能要求中对电机功能进行了要求,同时在智能型密集架主要电气配置要求中也要求了需符合《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GB/T12350-2009的要求,且智能密集架的电动机作为其一个重要组成部件,起着传输动力将电能转换成机械能等重要作用,标注“★”是作为符合性审查指标,详细审查的评分内容中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是对货物功能和性能的验证材料,同时也体现出了企业的技术实力,不属于重复的要求,要求检测报告需要包含的内容是指电动机的标志与说明、机座与外壳、电气连接、内部布线、电气绝缘支持、非金属部件、温升试验等内容进行检测符合《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GB/T12350-2009标准要求即可,不属于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作为评审因素,故详细审查的评分内容中要求提供符合《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GB/T12350-2009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属于合理的技术要求,且未要求特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只要具有CMA、CNAS、ILAC-MRA、CAL其中之一的认证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均可,也延长了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给予了投标人充分的准备时间。
2、疑问二:提供所投产品中一体化嵌入式采集服务器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检测日期为准)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时符合《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254-2008、《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2012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得2分,满分2分。注:提供CMA、CNAS、ILAC-MRA、CAL其中之一的认证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检测内容需能反映且满足上述标准要求,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第47-48页:★16、一体化嵌入式采集服务器:需符合《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9254-2008、《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2012标准要求,采用了工业级的CPU和Linux开源的操作系统,它是集智能设备接入、模拟/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数据存储和转发、E1到IP接口转换等功能于一体,覆盖了控制及监测系统的正常采集所需功能,能各种应用场合的具体要求进行灵活配置的智能嵌入式采集。且标了“★”项突出了此为实质性要求。评分中又要求提供一体化嵌入式采集服务器相同内容的检测报告,此评分内容的设置属于重复的要求。
所有的检测报告不能单独的、直接的作为评审加分项,检测报告只能是佐证其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性与否,且证明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性与否的方式不仅仅限定与检测报告方式,还包括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资料等多种方式。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一体化嵌入式采集服务器是智能密集架实现其功能的核心部件,起着集智能设备接入、模拟/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数据存储和转发、E1到IP接口转换等功能于一体,覆盖了控制及监测系统的正常采集所需功能等重要作用,标注“★”是作为符合性审查指标,详细审查的评分内容中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是对货物功能和性能的验证材料,同时也体现出了企业的技术实力,不属于重复的要求,且未要求特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只要具有CMA、CNAS、ILAC-MRA、CAL其中之一的认证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均可,也延长了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给予了投标人充分的准备时间。
3、疑问三: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得3分,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中标人的荣誉将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
事实依据: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根本不具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资格,中小微企业销售收入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以上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作为评审项,属于以企业规模大小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涉嫌严重排他性。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主要采购的密集架用于存放的档案资料十分重要且货物需求量大,故对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企业技术实力有着较高的要求,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荣誉证明了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且“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也明确了本项目主要采购的密集架等货物的所属行业“工业”的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说明中小微型企业具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资格,且“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并未作为符合性审查指标,而是在详细审查的评分中给予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的投标人合理加分,不具有限制性。
4、疑问四: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针对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整体方案针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验收等工作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方案进行评审:
方案全面、科学合理的,可行性强的,得5.4<F≤6分;
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4.8<F≤5.4分;
方案内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2≤F≤4.8分;内容阐述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评审因素的指标未量化;如何辨别方案合理、方案较为合理、方案不合理,无法界定,评审内容没有具体量化,完全靠专家评委人为因素主观给分,分值可高可低,人为干扰因素非常大,不利于本项目公平竞争。评分标准的分值未量化;以上分值设置都是区间值,完全靠专家评委人为因素主观给分,分值可高可低,人为干扰因素非常大,不利于本项目公平竞争。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公平、公正的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方案从针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验收等工作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且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四、包装、运输交付、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中也明确了采购人相应的要求,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已量化。
5、疑问五: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的方式、质保期维修服务方案及合理的计划和响应时间等评分: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响应及时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4<F≤6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可行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响应及时性满足招标文件的,得4.8<F≤5.4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2≤F≤4.8分;内容阐述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注:F为投标人此项得分。
评审因素的指标未量化;如何辨别方案合理、方案较为合理、方案不合理,无法界定,评审内容没有具体量化,完全靠专家评委人为因素主观给分,分值可高可低,人为干扰因素非常大,不利于本项目公平竞争。
评分标准的分值未量化;以上分值设置都是区间值,完全靠专家评委人为因素主观给分,分值可高可低,人为干扰因素非常大,不利于本项目公平竞争。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公平、公正的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的方式、质保期维修服务方案及合理的计划和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审,且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五、售后服务与维保及人员要求”中也明确了采购人相应的要求,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已量化。
6、疑问六: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对手动密集架和智能密集架的底梁、立柱、搁板、挂板、侧板、顶板、门板等部件要求提供表面涂层理化性能的检验检测报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7-92《直列式档案密集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7.3-2013《钢制书架第3部分:手动密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7.4-2013《钢制书架第4部分:电动密集书架》中,对电动密集架和手动密集架产品外观和产品的表面涂层理化性能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对手动密集架产品的检验进行了分类,明确规定了手动密集架和电动密集架产品的检验项目。而对组成手动密集架的底梁、立柱、搁板、挂板、顶板、门板等零部件却没有规定,无标准支撑。这是为开标前已经做好这些检验报告的江西某家企业量身定做的。具有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特指性。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对手动密集架和智能密集架的底梁、立柱、搁板、挂板、侧板、顶板、门板等部件要求提供表面涂层理化性能的检验检测报告,其中手动密集架和智能密集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中“15、其他”的15.6条是对密集架整体表面涂层理化性能的要求,在GB/T13667.3-2013《钢制书架第3部分:手动密集架》和GB/T13667.4-2013《钢制书架第4部分:电动密集书架》中第6条试验方法的6.2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测定中也明确规定了检验标准,而以上部件作为密集架的重要组成部件包含在其中,且也未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供密集架整体的检验检测报告,具备其中部件的检验检测报告也给予加分,但是投标人若提供密集架整体的检验检测报告则须在报告中体现出各个部件的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详细审查的评分内容中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是对货物功能和性能的验证材料,同时也体现出了企业的技术实力,且未要求特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只要具有CMA、CNAS、ILAC-MRA、CAL其中之一的认证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均可,也延长了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给予了投标人充分的准备时间,不具有倾向性、排他性、特指性。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表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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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前 |
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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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动密集架 |
3、立柱: 3.1、采用δ≥1.5mm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立柱压4根加强圆筋、正面2根,两侧各1根。立柱正面≥50*38mm,立柱均匀冲挂孔,架体结实承重能力强,钢性足,外形美观,层数和间距自由调整,表面喷塑。 |
3、 立柱: 3.1、采用δ≥1.5mm 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立柱正面≥50*38mm,架体结实承重能力强,钢性足,外形美观,层数和间距自由调整,表面喷塑。 |
| ▲手动密集架 |
5、挂板: 5.1、采用δ≥1.2mm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挂板采用三挂扣式结构一次性成型,相对于传统挂板,强度高,承重性能更优越,挂板与立柱对接处更牢固。 |
5、挂板: 5.1、采用δ≥1.2mm 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挂板采用一次性成型,挂板强度高,承重性能优越,挂板与立柱对接处牢固可靠。 |
| ▲智能密集架 |
3、 立柱: 3.1、采用δ≥1.5mm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立柱压4根加强圆筋、正面2根,两侧各1根。立柱正面≥50*38mm,立柱均匀冲挂孔,架体结实承重能力强,钢性足,外形美观,层数和间距自由调整,表面喷塑。 |
3、立柱: 3.1、采用δ≥1.5mm 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立柱正面≥50*38mm,架体结实承重能力强,钢性足,外形美观,层数和间距自由调整,表面喷塑。 |
| ▲智能密集架 |
5 、挂板: 5.1、采用δ≥1.2mm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挂板采用三挂扣式结构一次性成型,相对于传统挂板,强度高,承重性能更优越,挂板与立柱对接处更牢固。 |
5、挂板: 5.1、采用δ≥1.2mm 优质冷轧钢板(参考品牌:宝钢、首钢、鞍钢),挂板采用一次性成型,挂板强度高,承重性能优越,挂板与立柱对接处牢固可靠。 |
8、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顺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巢湖市档案馆
地址:巢湖市东风路436号
联系方式:项馆长*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天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德胜中央城小区7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童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